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会议和文件精神,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走到位、想到位、责到位、查到位、改到位,进一步部署好全国两会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从即日起(2023年2月27日)至全国两会结束。
二、安全生产整治重点内容:
1.企业安全层面检查
一是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和落实情况。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名从业人员责任制是否落实;每个车间、每道工序、每台设备、每个设施、每个作业点是否明确排查检查人员。
二是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灭火器选型是否正确,数量是否充足,是否有锈蚀、过期或压力不足的现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单位特种岗位消防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培训合格。
三是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环节专项检查。重点对天津翔誉食品工贸有限公司、国能蓟源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2家危化品行业进行检查。重点整治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并全面落实;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是否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有关单位和个人是否取得了相关证件;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四是“三合一“建筑场所。重点检查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生产加工作坊、商店、洗澡堂等“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场所是否进行防火分隔;货物存放、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有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五是开展涉爆粉尘领域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天津明圣轩木业有限公司、天津汇新科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沐霖家具有限公司、天津市圣腾恒鑫实木家具制造有限公司4家涉爆粉尘企业、7家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生产、储存场所是否通风、除尘系统是否检测、能否正常运行、标识是否清晰,制度是否完善,并认真执行,是否进行危险行业风险评估、制定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责任领导:田帅、张 伟
责任部门:派出所、综合治理中心
2.交通运输安全层面
一是重点整治事故易发路段、马路大集、主要交通路口
和通往村主干道的交通拥堵情况。
二是重点对镇域内企事业单位班车、客运出租车超载、危险品运输车辆,特别是农村无证无照车辆载人、超员超载,客货混运现象,农用车非法运营的检查和管理。
责任领导:田帅、王志超
责任部门: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 、公共管理办公室
3.校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层面检查
一是突出对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人防物防技防配备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抓好隐患排查整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校外培训机构的用房、用电、资质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二是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疏导和监管,特别是校园周边电动三轮车拼车载客的现象,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是加大对养老机构用电、用气、用水,食品药品等安全检查力度,尤其是加强冬季电取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增强对老年群体的关注力度,确保不出问题。
责任领导:田帅 张伟 吴静责任部门:公共服务办公室、教 委、派出所、综合治理中心
4.加油、加气行业、燃气安全层面检查
一是重点对镇域内涉及工业企业燃气用户9家(已接通天然气用户4家)、涉及32个行政村5887家燃气居民用户(其中液化气用户4351户、天然气用户1536户)、128家非居民用户(公共场所24户、餐饮及企业食堂户61家、经营性自建房用液化气户33家)、1家液化气充装企业、1家LNG加气站、6家加油站进行了检查。镇域内餐饮店使用燃气场所的燃气灶具、连接软管、减压阀、等存的安全隐患,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液化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严禁各生产经营单位、各摊点、居民户私存和使用50公斤液化气钢瓶,杜绝液化气钢瓶用开水浇烫灌底和倒置使用,以防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是重点检查非法加油加气站点(停车场、彩钢房),在巩固前阶段集中打击非法加油加气工作的基础上,严禁场地内私存废弃空罐、加油设备,进一步加大排查治理力度,严防非法加油加气站点出现反弹。
责任领导:田帅、张伟、王志超、各包片领导
责任部门: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综合治理中心、各行政村
5.人员密集场所及烟花爆竹层面检查
对镇域内的教堂、出租屋、饭店、学校、小卖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用电、消防通道、灭火施设、应急照明等方面的问题。加大打击各行政村闲置厂房、商店、经营摊点私存、私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田帅、刘磊
责任部门: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各行政村
6.食品药品层面检查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对镇域内食品行业生产加工行为进行严格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
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对集贸市场、超市、饭店、餐馆、饮食摊位和医院、药店、学校食堂等单位的食品药品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做到关口前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是从业资格检查,对镇域内从事食品加工、医药销售、餐饮从业人员及镇直单位负责人进行从业资格检查。重点检查有无从业资格,有无证件证照,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标准。
四是农村酒席操办检查,看相关从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证、健康证等,是否在镇相关部门有登记报备。
责任领导:张伟
责任部门:食安办、市场监管所
7.各村的隐患排查
一是居民住房(特别是孤寡老人、困难群体住房)的检查。重点检查居民户房屋是否属于危漏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有坍塌危险,是否未经电工允许有私拉乱接电源的行为、是否有线路老化现象。
二是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在本村租房户或者作坊式个体工商户是否存在不经过本村电工允许,私自加大用电功率,不安装漏电保护器、超负荷运转等行为。
三是村集体公共用电设施的检查。重点检查村集体变台用边是否有干枯柴草、落叶堆积、易燃可燃物等现象;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范标准;是否安装了漏电保护开关;电闸箱是否采取了防雨淋等保护措施。
四是线下树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村内高、低压线下,特别是裸线下是否有各种树木、秸秆、易燃垃圾及高大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是否存在线路老化、损坏等现象。
五是农村桥涵闸洞(重点检查危桥、积水)、枯井、地窖、冷库、坑塘排查治理。对全镇范围内农村桥涵闸洞、枯井、地窖、冷库、坑塘等在用设施采取地毯式排查,重点检查坐落位置、使用情况,建设年份、管理部门,围挡情况、设立警示标志情况,做到“一井一策”、“一窖一策”、“一库一策”、“一坑塘一策”,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员,杜绝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隐患点位。
六是农村煤改电(私自采取用煤取暖,防一氧化碳中毒)、户厕改造化粪池、污水管网防硫化氢中毒等方面的检查。重点检查在维修施工过程中有无地埋线裸露、破路未修、道路错台、回土未填、井盖破损、警示标识设置等情况。是否存在私自生炉取暖、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清抽化粪池是否为专业人员,是否签订清抽协议,要加大宣传力度,严防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和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
七是设施农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线路是否老化、结构是否牢固、是否有防风、防雪、防火等防御措施,对周边杂草杂物是否及时清理,避免引发次生灾害。
八是超高、超大库房检查。重点检查各村是否有相关库房,对库房内存储安全、用电用火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各包片领导
责任部门:污水改厕专班、煤改电专班、农业发展中心、各行政村
8.农村秸秆、荒草、枯叶禁烧层面的检查
一是广泛宣传。各村利用村广播早、中、晚进行宣传,禁止焚烧各类垃圾、柴草及枯枝落叶。重点检查各村的宣传情况,看是否进行了宣传广播、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
二是强化巡查。重点检查各村村域内巡查情况、有无焚烧痕迹、对发现的黑斑是否及时、有效的处置处理,尤其是对高速两侧及树木集中片进行重点关注,及时清理。
三是及时清理。重点检查各村村庄内外秸秆、荒草、落叶清理情况,看是否进行集中清理、统一转运。
责任领导:王志超、马伍艳
责任人员:综合执法队、各行政村
9.电动车安全检查
进一步加强企业、商铺、销售点、维修点、农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接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要重点对镇域内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严重后果,拒绝电动车“登堂入室”。
责任领导:田帅、刘 磊
责任部门:派出所、各行政村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镇成立以党委书记张超同志任组长、镇长孙行千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成专项检查组和督查组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按照要求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制订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开展检查,落实检查责任,防止走过场。要以此次安全生产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全面夯实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专项推动、迅速行动。各相关责任领导要亲自带队,并有专业人员随队,对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各村、各单位检查组要配合专项检查组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第一时间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限期内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立即验收,并第一时间反馈。对发现较大隐患的,要第一时间上报镇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整改推动。
三是全面总结,严肃问责。各检查小组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的全面总结,并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四铁”要求,即铁面、铁律、铁心、铁腕抓好问题整改,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所分管的领域排查出来的问题一一列出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发现的早、处理得好、解决得了。对推动工作中履职不力,流于形式、走过场等行为进行点名批评,对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