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林业资源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林长制》和区人民政府《关于高火险期禁止擅自进山入林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蓟州区森林防火和林长制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扎实开展风险排查、设岗立卡、划定责任区,实施网格化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加强火源管控,健全森林防火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人为火灾事故和重特大火灾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利用村村通广播定期播报关于森林防火政策、法规、火灾预防、扑救、安全避险等方面的常识和区政府《关于高火险期禁止擅自进山入林的通告》,提高村民防火意识,增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利用宣传标语、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等方式营造森林防火氛围。三是林业站利用巡防车全天候地做好防火宣传和巡防巡护。
(二)设岗立卡做好检查。一是各村根据本村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配备专职防火人员进行值班值守。二是镇村安排专人在祭扫期(七月十五中元节、十月初一寒衣节、清明节)对墓地、坟场进行看守,宣传文明祭扫,杜绝烧纸行为发生。三是各村对村域内垃圾柴草、秸秆堆放点、易燃易爆品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报镇相关部门处理。四是郡业集团负责镇钟灵山墓地、裕丰绿创公司负责园区大棚的防火安全。五是库区综合执法严把封网区进出口门检查,加强对封网区内的防火巡查巡护。
(三)加强火源管控。一要严把春节、清明节和大风等恶劣天气的时间节点,镇村两级要严防死守,严格落实值班和巡查巡护制度,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二要加大村域内防火管控力度,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三要强化信息报送机制,如遇火情,快速反应、迅速处置(值班电话:2914.2109)。
(四)加强应急值守。一是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安排好人员分工,林业站工作人员、防火队员要做到24小时在岗值班。人员车辆随时待命,出现火情火警迅速反应及时处置。二是各村要做好防火物资准备工作如,水桶、铁锹、扫把、防火鞭等,将防火物资存放在固定点位。三是山区村和半山区村要组建10人以上的应急小队,充实防火力量,确保出现突发事件人员保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 董子忠
副组长:张福泉
成 员:包片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尹文旺同志担任。
(二)加强部门协作。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共安全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治理中心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进位相互配合,镇村联动共同落实好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督查检查。由镇纪委成立督查组,对各片、村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消除隐患。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火情发生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安排
1.镇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接区委政府两办、督查室、机要科等部门信息报送,传达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做好部门之间协调沟通。
2.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林业站):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具体安排部署、防火宣传、巡查巡护、消防灭火、数据信息登统,督导落实等工作。
3.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镇域内禁烧执法和查处工作,协助林业站做好违规用火行为行政处罚。在指挥部的指挥下,组织调动火灾救援人员的灭火工作。
4.公共服务办公室(民政、残联、卫生):一是做好文明祭扫宣传工作,增强村民文明祭祀意识。协同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治理中心和市场监管所排查、收缴商店、临街商铺、超市的冥币及焚烧祭品工作;二是对各村残障人员及监护人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三是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医疗药品、器械储备。
5.辖区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火场稳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6.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山区、林区内商贸、企业森林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做好林区供电设施、线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接区应急局、消防队相关工作。
7.环境办公室:加强对各村特别是山区村保洁员、巡查员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严禁焚烧垃圾和柴草,发现火灾隐患或火情火警及时报告,并在确保人身安全情况下协助灭火扑救工作。
8.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旅游村和景区的防火宣传和检查。对农家院、民宿等经营业主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并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提高游客防火意识,加强对游客的管理。
9.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充分发挥网格员优势,将森林防火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职责,做到防火工作无死角。
10.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是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广播、微信、标语、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扑火常识,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二是对突发火情火警及时、准确、客观的发布工作信息。
11.镇纪委:督导检查、跟踪落实,对因工作不利,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追责问责。
(二)人员职责分工
1.镇主要领导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2.包片领导职责:
包片领导负责本片的防火安全,及时传达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组织本片、村做好工作落实,强化应急处置和监督管理。
3.包村干部职责:
包村干部负责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指导所包村防火区域划分,人员、灭火设备的配备,资料收集上报等具体防火工作安排。
4.各村“一肩挑”职责:
严格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成立本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安排,落实宣传发动、巡查督导、卡口值守、应急响应等各项防控措施,并做好防火巡查记录、值班值守照片资料收集等工作。
5.镇级防火巡护员职责(21人):
一是明确巡护责任区,认真执行区域内森防巡护及重点路口的看守任务,按时上岗执勤,不得擅自离岗和脱岗。二是杜绝本责任区及周边区域的上坟烧纸、烧荒燎地秸等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扑救工作;三是协助林业执法人员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积极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制止毁林开荒、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三是服从镇政府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能熟练掌握定位设备的使用方法。
6.村级护林防火员职责(61人):
按照镇村森林防火工作要求,熟悉管护区域道路交通状况,做好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的巡查检查,火种的收缴,禁止上坟烧纸、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如遇火情,应立即处置并及时上报。
渔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