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河道管理,巩固河道治理改造成果,保证河道设施完好,发挥河道排沥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市河(湖)长办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工作的通知》(津河长办[2020]22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划定蓟州区州河湾镇河道、塘坝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本次划定河道、坑塘名单分别为:
河道:青池沟、西山北头沟、
塘坝:黑石岩塘坝、五百户塘坝、小云泉寺塘坝、大云泉寺塘坝;
管理范围划定
(1)河道划定范围
序号 | 河道 名称 | 起点 | 终点 | 已划定长度 (公里) | 管理范围 |
1 | 青池沟 | 青池四村南 | 水库入口 | 3.0 |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
2 | 西山北头沟 | 西山北头桥南150米 | 水库入口 | 0.15 |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
(2)塘坝划定范围
序号 | 塘坝 名称 | 起点 | 终点 | 已划定面积 (公顷) | 管理范围 |
1 | 黑石岩塘坝 | 黑石岩村 | 黑石岩村 | 1.0 | 塘坝上开口线外20米划定 |
2 | 五百户塘坝 | 东五百户村 | 东五百户村 | 2.0 | 塘坝上开口线外20米划定 |
3 | 小云泉寺塘坝 | 小云泉寺村 | 小云泉寺村 | 2.92 | 塘坝上开口线外20米划定 |
4 | 大云泉寺塘坝 | 大云泉寺村 | 大云泉寺村 | 1.11 | 塘坝上开口线外20米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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