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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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蓟州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8725L/2023-0000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蓟州政办发〔2022〕1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蓟州区

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蓟州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17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

为大力推动全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丰富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1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

(一)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统筹做好基本公共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健康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和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落实《天津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及市级各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应急管理局、区退役军人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公共教育。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全力推进区域内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推进格调石溪和万盛园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泽丰名苑小区配套幼儿园投入使用和山倾城帕醍欧分园、第三幼儿园博御园分园、第七幼儿园、第八幼儿园增班扩量工作,2022年底完成新增公办园学位480个。加强招生管理,落实《蓟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促进教育公平。持续加强义务教育资源建设,加快推动城东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和95所中小学C级校舍提升改造工程,大力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区教育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就业与社会保障。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健全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配齐配强党群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与帮扶、失业金(失业补助金)申领经办等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活动,创新开展直播带岗网络招聘会,实现岗位线上匹配、网上互动、线上签约。加对经济薄弱村的就业服务力度。向城乡劳动者提供统一规范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保良好氛围。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社会服务。加快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区内5家新增老年人照料服务中心、蓟州区第二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新增养老床位200张。健全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加大购买服务力度,鼓励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救助帮扶制度,完善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制度。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及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政策。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局区人社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健康服务。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社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机整合,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快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优化乡村医生人员队伍。深化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开展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扩大长期处方、出诊、家庭病床等服务覆盖面。大力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慢病管理、义诊服务,为失能、半失能患者等有健康需求人员提供家庭病床服务。按照中央和市级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住房保障。优化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机制。分批次加快推进我区首批121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改建工作。加大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力度持续深化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区住房建设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完善区、乡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区、乡镇、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打造文化驿站、文化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拓展全民健身公共空间,推进2个城区体育公园建设。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机制,推动公共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落实残疾人医疗、养老、基本生活等社会保障制度及救助补贴发放政策。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为残疾人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区内农村助残扶贫基地、天津市蓟州区爱众公益志愿服务中心残疾人阳光工场建设,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加强残疾学生劳动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建设项目,有针对性实施无障碍改造方案;推动无障碍导向标识系统融畅的推广应用。将住房危陋的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对象。区残联、区住房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拓宽一老一小服务多元化供给渠道,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的普惠性生活服务。(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普惠性养老服务。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依托民办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保健按摩师、病患护理员等项目技能培训。推动老年教育创新发展,形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区学校或教育培训点三级老年教育框架。(区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推动一区一中心、一乡镇(街道)一阵地、一村(社区)一场所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乡镇街养老服务综合体(或嵌入式养老机构)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完善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结合实际,采取以发放养老服务券、购买服务等服务保障代替资金保障的形式,推进社区老年健康服务。(区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推广互联网+养老服务智能居家养老模式。增加医养康养结合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设立医疗机构。(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建设,及时将重度失能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质量监督考核,切实保障护理服务质量。(区医保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普惠性托育服务。引导各类主体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非营利性机构发展。合理规划安排托育用地,支持各类主体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托育服务。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2022年建设完成2家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托育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服务设施布局。统筹考虑区域内人口结构、老年人口和婴幼儿数量等因素,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对纳入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予以统筹,分区分级合理规划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加快编制《蓟州区20212035年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推动医疗服务机构布局调整,力争2022年底完成中医医院迁址新建工程。2025年完成邦均镇中心卫生院选址新建项目。推进山湖郡苑、帕醍欧等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基础设施改造。加快编制《蓟州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科学合理配置区内基础教育设施资源。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将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纳入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在控规编制中合理划定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面落实新建居住区生活保障性商业网点配置规定,推动社区商业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区商务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住房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基本保障类业态,鼓励采取一店多能、服务叠加等方式发展微利业态。支持餐饮企业连锁经营,鼓励便民服务智慧化、信息化发展,大力发展无接触式消费新模式,拓展便民生活圈应用场景。推动商业物业融合发展,促进社区物业延伸发展基础性、嵌入式服务。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中央厨房等助餐机构开设老人家食堂,加快农村地区20家老年人食堂试点建设。支持引导托育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探索家庭小型化服务模式落实家庭托育点备案制度推进家庭托育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建立社区生活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和质量认证机制,强化规范化监督管理。(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

(四)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科学编制我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专业经营单位积极参与改造,完善水、电、气、暖、消防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卫生服务站、停车设施、充电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及助餐、家政、便利店、快递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满足居民多层次需要。2022年至2025年,完成59个老旧小区、334栋楼房的改造任务。(区住房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民政局、消防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完成33个社区标准建设。加快补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等领域短板。2025年,城市完整居住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区住房建设委、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推进医院、博物馆、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大型购物场所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大力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改造资金补贴支持,完成我区20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做好辅助器具适配工作,实现辅助器具适配由项目化向制度化转变,对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适配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区残联负责)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发挥蓟州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各乡镇成人学校作用,开展智能技术、科技推广、实用技术培训等老年人教育活动。(区教育局负责

(六)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将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求和用地分级分类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合理安排用地指标。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建设委、区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补建配齐社区一老一小、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等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适当放宽用地和容积率限制。推广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市场主体微利运营模式,降低普惠性生活服务成本。(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套安全设施;已建成居住区没有达到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的,可通过建设、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配置。(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在中心城区打造15分钟健身圈,增建健身场地设施,推动社区及行政村健身设施更新换代。(区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在确保安全规范前提下,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市场主体可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积极探索新模式下改造社区服务机构的方式,推动存量建筑盘活利用。(区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

(七)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支持企业、行业组织、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研究制定高于国家或行业的先进标准,鼓励新兴服务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推动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养老、育幼、家政、物业服务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加强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监测评价和通报工作,推广分领域质量认证。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认证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地理标志产品+注册商标模式,聚焦天津老字号”“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引导,健全以产品、企业、区域品牌为支撑的品牌体系。(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和电子商务、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鼓励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支持直播电商、用户直连制造等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网络新媒体平台建设,开展非遗产品推介。(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品牌宣传和展示,加大品牌、商标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营造重视品牌、保护品牌的社会氛围。(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

(九)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加快培育认证产教融合型企业。围绕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形成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支持职业学校多种形式建设专业技能实训基地,打造通用技能+专业技能的实训基地集群,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参加生活服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实施求学圆梦行动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提升农民学历层次和技能水平。加强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培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对本市养老服务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本市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养老护理员、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职业从业人员,符合本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确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职业(工种)指标积分。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蓟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

(十二)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导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支持企业上云和以移动支付、数字地图、数字终端作为入口,推动线上线下双向融合。(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为企业提供信息、营销、配送、供应链等一站式、一体化服务。(区商务局负责)发展智慧医疗,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化业务基础网络平台和分级诊疗平台,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支持零售连锁门店在其经营地址和医院设置自动售药机。(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发展无接触式服务模式,推动无人配送在零售、医疗、餐饮、酒店等行业的应用。(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阅读服务体系,推动智慧图书馆平台等数字化阅读平台建设。依托云尚蓟州全域智慧旅游平台,整合旅游要素,提升智慧体验。(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配合打造津体惠服务平台,发展智能体育。(区体育局负责加快吸引聚集一批知名人力资源机构线上服务总部,打造线上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区人社局负责

(十三)推动服务数据开放共享。加快建设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区级数据动态共享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各类政务信息资源的发布与应用。统筹做好服务数据共享开放工作,推进生活性服务数据目录建设工作。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推进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加快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政企间数据开放的数据要素流通公共服务体系。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津心办建设工作,发挥城市社区智慧生活支撑平台作用。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区文化和旅游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交通局、区体育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

(十四)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布局。发挥区域优势,加快打造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经济发展格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补齐生活服务短板,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重点打造下营镇郭家沟村、穿芳峪镇东水厂村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加快编制《蓟州区休闲康养旅游村改造提升导则》,不断提升大平安、东果园、英歌寨等重点乡村的康养接待服务功能。建设登山步道,整合串联蓟州山区村落文脉、历史名胜、自然景观、红色旅游等资源,打造地貌情趣、乡野漫步等体育健身休闲旅游路径。(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服务业态融合创新。纵深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文化、体育、休闲与旅游融合发展。瞄准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聚集区建设,打造渔阳古街等文化旅游消费休闲街区。打造官庄镇联合村精品红色旅游线路,发展红色旅游。实施郭家沟4A级景区提升工程,打造乡村休闲典范。促进体育+旅游+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建设下营镇全国体育特色小镇,加快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天津段)建设。实施吉姆冒险世界景区绳网矩阵等体验娱乐项目建设,打造亲子户外旅游新标地。加强体医融合,建立国民健康大数据系统,开展体质风险与运动风险评估,积极培育体育健康指导员,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委网信办、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促进城市生活服务品质提升。深化全国示范步行街改造提升工程,整合提升独乐寺、鼓楼、白塔寺、鲁班庙及周边胡同资源,恢复古城街貌改造提升文昌街、武定街,加强精品业态导入,提升打造网红步行街属性。优化万达广场、州河湾广场消费服务供给,升级培育高品质消费市场。(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开展振兴老字号行动,提升一批凝结城市记忆老商号、老字号运营活力,多渠道开展宣传展售,打响渔阳酒一品火烧”“子火烧等中华老字号、津门老字号、非遗产品品牌,提升经济转化效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激活区域生活服务消费。结合区供销社基层社建设,分梯次进行各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引入连锁或大中型超市、便利店、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公共卫生服务等业态。推动家乐、华润万家等连锁超市拓展农村市场,通过供应链整合、特许经营等方式改造夫妻店等传统网点,建设新型乡村便利店,共建共享健全农村生活服务网络。(区商务局、区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贯通区、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加快培育农特产品销售电商网络实现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和配送网络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推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开展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开展日用消费品、家电、家居、汽车等下乡活动,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完善农村道路、水、充电桩等基础设施,为消费升级提供配套保障。(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以及州河湾、万达两大商业综合体为重点,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场景的促消费活动。筹划开展第二届满蓟州消费季活动,拓展消费体验场景。区商务局负责)深化工会送温暖活动,组织实施2022年农民工免费查体工作。依托市总工会六进系列活动和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大力开展法律专题讲座等活动,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全力做好线上职业介绍、交友相亲等免费服务项目,依托天津市工青妇心理服务中心和知工应用程序(APP为职工提供线上线下心理咨询服务。总工会负责

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十九)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配合做好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中卫生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机构设立事项操作规程的制定及信息公布工作。全面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进一步落实一制三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智能化水平,实现企业经营范围标准化申报。优化企业开办环节,通过一网通办建设,实现并联审批、数据共享,完善企业开办申请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流程。(区政务服务办、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积极有序扩大对外开放。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围绕金融、数字、信息服务、健康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分类放宽准入限制,促进消除行政壁垒,扩大开放。(区商务局、区金融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加强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依托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及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权益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线索信息收集汇总,及时上报垄断信息。贯彻落实蓟州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公安蓟州分局)持续开展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特种设备、重点产品质量等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从严查处预付消费跑路坑民、虚假广告宣传、非法集资等案件。(区市场监管局、公安蓟州分局、区金融局、区商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支持政策

(二十三)加强财税和投资支持。贯彻落实国家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统筹用好中央及本市各类扶持政策和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普惠性生活服务。积极争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社会服务、一老一小等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发挥中央资金引领作用。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按照保基本的原则,通过安排专项资金的方式,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项目建设。(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税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应用信易贷”“津心融等平台,提升银企对接效率,降低授信成本,拓宽产品服务。推动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下沉服务重心,加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包括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在内的涉农领域、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贷资金支持。(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负责

(二十五)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为生活性服务设施用地项目、公共服务项目制定基准地价,对确定为非营利性生活性服务业的项目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给,对有偿方式出让的项目,依法评估确定合理出让底价。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保障符合要求的产业、行业享受过渡期支持政策。落实对普惠性生活服务的价格指导政策。(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建立健全重大疫情、灾情、事故等预警处置机制及应急救援救助机制,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对提供群众急需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在享受绿色通道、租金减免、运营补贴、税费减免、融资服务、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鼓励发展线上服务、无接触服务等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局、公安蓟州分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七)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有关部门抓好本行动方案的落实,各部门要结合职能及任务分工,切实做好本领域和行业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确保落实落细。统筹建立信息常态化报送机制,及时梳理总结工作阶段性进展、经验做法、困难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形成齐抓共管、协作联动的部门合力。(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统计监测评价。认真落实国家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加强生活性服务业日常监测,建立常态化运行监测机制。(区统计局负责

(二十九)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依托掌上蓟州、网络平台等新闻媒体,强化正面宣传,深入解读政策,做好线上宣传解读。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