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蓟运河(蓟州段)全域水系治理、生态修复、环境提升及产业综合开发EOD项目总体方案
和市场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运河(蓟州段)全域水系治理、生态修复、环境提升及产业综合开发EOD项目总体方案和市场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蓟州政办函〔2019〕2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说明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一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需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建设美好蓟州,根据中央、市委市政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蓟州区于2018年11月制定了《蓟州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计划从2018年至2020年实施“1+7 ”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其中水环境治理项目包括:打好碧水保卫战、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四项内容,工程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投资大。
二是中央环保督查和市政府考核任务的要求。初步统计到2020年蓟州区共需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中央环保督查和市级考核涉水工程项目31项,匡算总投资约计50亿元以上。
三是符合蓟州发展实际。实施蓟运河流域(蓟州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既符合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又符合蓟州区生态涵养区的发展定位,开创了以市场化方式修复治理流域生态的新模式,使总书记倡导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在蓟州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同时更符合蓟州区发展实际,在政府资金短缺的现状下,既要圆满完成中央、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目标任务,又要实现建设美好蓟州的目标,必须引入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方合作建设。
二、项目实施的内容和方式。
(一)项目内容。
项目主要涵盖蓟州区全域水系综合治理和重点矿山修复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一湖一库一河一洼(环秀湖湿地公园、于桥水库、州河湿地公园、青甸洼)为重点的蓟州全域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以小龙扒等为重点的矿山修复项目,同时,导入高端产业、现代农业、文旅项目、博物馆、培训中心等产业开发项目。重点实施七大工程:即水污染防治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河库水系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山区水土流失保护工程、蓄滞洪区综合整治工程、流域智慧化工程。实现两个阶段目标。第一阶段2018-2020年,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查、市级考核目标等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相吻合。第二阶段2021-2030年,实现长远目标,建成蓟运河流域(蓟州段)绿色生态河流廊道,打造绿色经济发展带。
(二)运作方式。
一是政府主导。政府根据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中央环保督查以及市级考核任务的要求制定水系治理和矿山修复的规划,确定时间节点、目标任务,组织分步实施。项目实施通过政府审批,项目预算经政府审定,确保建设项目可控,资金风险可控。
二是市场化运作。不搞政府统贷统还,创新市场化运作机制。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指定的合作公司共同组建流域投资公司,作为项目实施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一体化市场主体,流域投资公司根据具体项目实施需要另行组建专业化公司,开展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和产业开发等工作,形成“1+N”的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化运作体系。通过土地开发、产业导入、资产经营多种形式实现良性运营。
(三)资金平衡方式。
1、资金来源。
流域投资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包括四个方面。其中主要途径两个,项目资本金占30%,融资占70%。辅助途径两个,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市级环保、水利、林业等方面专项资金支持,同时通过包装策划争取山水林田湖草、现代农业产业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示范项目资金,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二是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寻求保险资金支持,实现多渠道筹资,减轻银行融资压力。
2、项目回款来源,共设计了六项回款通道。
(1)设立水系综合治理专项资金。
(2)用活土地资源收益。
(3)盘活经营性资产。
(4)推进政府购买生态服务。
(5)导入多元产业增加收益。
(6)股权转让。
2019年5月8日
政策原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