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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10-18 02:58


蓟州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蓟州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的背景和意义?

答: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30号)要求,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助餐方式,提高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蓟州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蓟州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于2019年第三季度正式实施,以解决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为重点,兼顾其他老年人助餐需求,开设老人家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并给予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助餐补贴。2019年,在文昌街道31个社区全面开展;2020年起,逐步向26个乡镇扩展。

二、哪些助餐机构可以申请开设老人家食堂?

答:开设老人家食堂采取2种方式。一是委托:由区政府指导各街道(乡镇)委托以下助餐机构开设老人家食堂:①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食堂;②养老机构食堂;③社区食堂;④社会餐饮企业;⑤集体用餐配送单位;⑥中央厨房。二是开办:居(村)委会也可依法开办老人家食堂。实际操作中居(村)委会应经所在街道(乡镇)批准后依法开办。

三、老人家食堂可以为所有人提供服务吗?

答:可以。老人家食堂面向公众开放,重点服务老年人。

四、老年人助餐补贴对象主要是哪些老年人?

答:主要有两类人群:

(一)高龄:本市户籍80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失能:本市户籍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且照料等级为重度的老年人。

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时暂不享受助餐补贴。

五、享受助餐补贴的老年人每天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老年人享用标准套餐及以上价格的套餐时,给予享受助餐补贴的老年人每餐3元(每天午餐1次,每周5天)的助餐补贴。

六、老年人助餐补贴可以变现吗?

答:补贴不发放现金,通过老年人助餐价格优惠的方式体现。补贴当日使用有效,不能累积使用,不能转赠。

七、老人家食堂都提供什么价位的餐品?

答:老人家食堂应提供价格为13元的标准套餐(可视情调整餐费标准,但上下浮动不应超过30%)。标准套餐不少于2种供老年人选择,供应份数要满足老年人需求。老人家食堂应根据老年人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其他价格的套餐。

八、企业运营老人家食堂有补贴吗?

答:老人家食堂为老年人补贴对象每服务1次,给予2元的运营补贴。

九、老人家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哪些助餐服务?

答:老人家食堂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老人家食堂主要提供配餐、就餐、个性化送餐服务。二级老人家食堂主要提供就餐和个性化送餐服务。

配餐指膳食的现场加工制作、二次加工或集中配送等。就餐指老年人在老人家食堂集中用餐。个性化送餐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送餐入户,个人支付送餐费服务。

十、街道(乡镇)开设老人家食堂有优先选择对象吗?

答:老人家食堂开设时要优先选择周边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和社区食堂。

十一、老年人可以跨区申请助餐服务吗?

答:可以。跨区居住的老年人,可在常住区申请助餐服务。

十二、老年人如何申请助餐补贴?

答:为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我们建立老年人助餐服务信息平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自主自助在网上申请办理,也可以到居(村)委会办理。

十三、企业如何申请开设老人家食堂?

答:拟开设老人家食堂的助餐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食品安全许可、消防安全等资质,向街道(乡镇)申请,经区民政局审定合格后,由街道(乡镇)择优委托开设,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十四、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有何特点?

答:一是坚持“百花齐放”。我们把助餐服务的事权下放到街道和社区,市级给予补贴政策,让街道、社区因地制宜地开设助餐点位,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二是坚持“放开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助餐服务的主体,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老人家食堂。三是坚持“数据支撑”。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开发养老助餐服务信息平台,提升助餐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和便捷化水平,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助餐服务网络。

十五、老人家食堂如何布局?

答:助餐布局上,每个街道(乡镇)至少有1家一级老人家食堂,每个居(村)委会开设1家老人家食堂(一级或二级)。

十六、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实施步骤?

答:(一)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8月中旬前)。区民政局牵头,联合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蓟州分局、街道办,建立健全助餐服务工作机制。8月8日前,对文昌街道31个社区就餐、送餐需求摸底调查完毕。8月15日前,完成老人家食堂具体点位设置规划,包括设置一级食堂、二级食堂个数及点位、拟签约助餐机构及合作方式、食堂改造及添置用餐设施费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8月下旬至2019年9月上旬)。完成拟签约助餐机构资质认定和协议签订工作,确定标准套餐价格及标准,配送方式等,区民政局指导街道和社区与助餐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老人家食堂与补贴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完成一级食堂、二级食堂挂牌,完成二级食堂改造、设施添置、制度上墙、人员配备工作。

(三)正式运营阶段(2019年9月中旬至2019年年底)。9月中旬开始,一级食堂、二级食堂正式开始运营,运营过程中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管,享受补贴人员的记录及上报,及时发放老年人助餐补贴和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待市级老年人助餐服务信息平台开发完成后,使用该平台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信息。同时,注意收集用餐人员意见及建议,不断改善提升助餐服务水平。

(四)全面铺开阶段(2020年初开始)。对文昌街道31个社区开展助餐工作进行总结,依据街道办开设老人家食堂经验,结合各乡镇实际,逐步在26个乡镇开展助餐工作。

十七、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组织领导分工?

答:建立分管副区长牵头的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民政局加强对助餐服务工作的指导和补贴资金管理,逐步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财政部门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老人家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商务部门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公安交管部门对老年专用送餐车的通行给予支持。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对补贴对象开展资格审核及信息录入,组织老人家食堂的开设、运营和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