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天津市蓟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是我区防御水旱灾害的专项应急预案,是防汛抗旱各部门、各单位在现有防汛抗旱工程条件下,实施指挥调度和抢险救灾的重要依据。机构改革后,我区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及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区防办由区水务局调整到区应急局,区防指部分成员单位的职责也有所调整,而原有的《天津市蓟州区防汛预案》和《天津市蓟州区抗旱预案》已经不能适应我区目前防汛和抗旱工作体制和机制,因此区防办依据相关文件和《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天津市蓟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按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论证把关,并进行了法律审核。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二、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包括哪些内容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内容包括总则、组织体系、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善后处置、应急保障、培训和应急演练、附则等8部分,另附有洪水、干旱分级标准,蓟州区防汛抗旱保障方案及牵头编制单位,蓟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设置情况,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三、新修订的《应急预案》有哪些变化
(一)明确防汛抗旱工作指导思想。《应急预案》进一步强调防汛抗旱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科学规范、协调有序、高效处置的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一般、较大水旱灾害的处置主要由区防指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重大、特别重大水旱灾害由市防指组织全市有关部门和各区防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调整适用范围。《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洪水和农业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城区积水、农村沥涝、于桥水库运用、山洪等其他类型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分别按照中心城区排水、农村除涝、于桥水库运用方案和山洪灾害防御等保障方案规定开展。干旱灾害包括城乡供水危机和农业干旱,其中城乡供水危机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可按照《天津市蓟州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预防和应急处置,故本预案抗旱部分只包括农业干旱应急处置工作。
(三)完善组织体系。一是明确区防指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总指挥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并增加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区长和区气象局局长为副总指挥。二是根据部门整合、职能变化情况对区防指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减少区民政局、融媒体中心、32134部队3个单位,同时增加区消防救援支队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数量由31个调整为29个,并对单位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三是将区防办调整至区应急局,区防办主任调整为由区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调整为区应急局、区水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保留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分指挥部、山区景区分指挥部、青甸洼蓄滞洪区分指挥部、于桥水库分指挥部、农村除涝抗旱分指挥部,其中于桥水库分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至区水务局。调整区防指各工作组组成,增加成员单位,明确日常办事机构。
(四)优化预警机制。一是增加水旱灾害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善水旱灾害隐患排查体制机制,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二是明确水旱灾害相关预警种类包括暴雨预警、洪水预警、干旱预警,明确各类预警信息的日常监测和预警发布责任单位、预警应对措施等。
(五)调整应急处置措施。一是将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为四级,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划分标准和启动程序。二是完善在各级应急响应下,上岗单位、人员和工作任务,以及向区防办报送工作信息的内容及频次,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为统筹提升我区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奠定了基础。
四、新修订的《应急预案》有哪些特点
一是预案内容更加全面。按照市、区两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内容覆盖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和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善后处置等突发事件应对全过程,以及突发事件应对的队伍、物资、资金、医疗卫生、治安、通讯、交通运输、电力、设施、技术、宣传培训等各项保障措施。
二是应对处置措施更加完善。对监测预警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确定了不同种类预警的监测、发布部门。明确了应急响应启动后信息报告内容、时限和先期处置的具体要求。根据灾情险情级别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明确了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条件下,各相关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工作信息报送内容和频次,在应急调度指挥上,任务更加具体明晰,在救援行动上更加迅速快捷,在组织体系上更加健全完善。
五、为了保障《应急预案》顺利实施,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征求了59个单位意见,采纳了8条修改意见,后又经专家组评审,社会层面征求意见,司法审核等程序,最终修订完善,确保《应急预案》合法有效。
二是明确落实责任。根据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区防办又制定印发了《2022年蓟州区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蓟汛发2号),将各单位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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