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蓟州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相继出台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对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新要求。为切实增加残疾人家庭收入,实现残疾人自身价值,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强力推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进一步推动落实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完善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任务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未就业城乡残疾人为主要对象,围绕“有相对稳定职业技能、有相对稳定就业场所、有相对稳定劳动时间、有相对稳定家庭收入”目标,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
《实施方案》提出2022—2024年共实现全区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100人的任务.通过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使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提出了“安排就业、助残就业、就业帮扶、就业促进、就业提升”五大行动、10项具体行动计划。
(一)安排就业行动
1.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十四五”期间区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2.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开发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残疾人。邮政等部分国有企业安排社区公共服务点应预留一定比例残疾人岗位,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烟草专卖对残疾人申请零售许可证时适当放宽零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
3.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为民营企业搭建助残就业平台吸收残疾人就业,加强对残疾人自主创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指导与扶持。开展网络平台合作,为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拓展残疾人线上就业新渠道,丰富残疾人灵活就业新形式。将助残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
(二)助残就业行动
4.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成分发挥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开展就业帮扶活动。引导和支持天津市爱众政务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区残疾人阳光工场、天津市蓟州区孙各庄满族乡创美助残就业基地等开展残疾人就业、志愿助残服务,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
(三)就业帮扶行动
5.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加强部门配合,做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劳动项目调配工作,以机关、医院、学校等为重点,开发、收集、储备适合辅助性就业的劳动项目,打造产品和服务品牌。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亲友组织、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各方作用,推动辅助性就业加快发展。及时做好就业困难残疾人认定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有针对性的重点帮扶。统筹用好现有公益性岗位,促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创业。
6.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认真落实《天津市农村助残增收基地建设实施办法》,持续政策支持助残增收基地建设。支持鼓励天津市蓟州区残疾人阳光工场、天津市蓟州区孙各庄满族乡创美助残就业基地发展,让更多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受益,帮助农村残疾人就业。依托我区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健康美食、农村电商、快递物流等行业企业,通过政策支持,鼓励用人单位通过直接安置、帮扶带动、实用技术指导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村残疾人收入。
7.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信息数据,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开展政策宣讲、就业指导、岗位推介等形式的就业帮扶活动,完成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鼓励我区残疾学生参加市残疾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为其就业创业提供更多平台。
(四)就业促进行动
8.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积极与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对接,推动我区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建设,带动盲人医疗按摩行业健康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持续开展盲人医疗按摩执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工作,稳定盲人医疗按摩行业人才队伍。走出去、引进来,多渠道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人才和技术交流。
(五)就业提升行动
9.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明确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即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建立信息数据档案,摸清残疾人就业需求底数。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范围。规范我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成果展示、现场观摩、互动交流等活动,促进残疾人就业社会服务机构良性发展。同时,明确将残疾人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10.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认真落实天津市“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精准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培育发展残疾人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丰富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供给。积极探索开展点单式、上门式、实习式灵活培训项目。
四、《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组织推动是根本保证,是监督管理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残联)要宣传好、落实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精准掌握残疾人就业状况与需求信息,为各项行动实施提供支撑。各项行动负责部门要根据自身业务范围,积极主动为残疾人挖掘、提供就业岗位,确保《实施方案》有效实施。
(二)强化信息支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依托国家、市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和“跨省通办”工作,做到动态更新,就业数据互联互通。相关责任部门将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拒缴残疾人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信息推送至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做好部门间数据共享,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三)开展宣传动员。依托区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新媒体等平台做好残疾人就业宣传,积极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讲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励志故事、自强自立典型,报道残疾人就业相关工作信息、活动成果,提升社会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关心与关爱。
(四)实施监督评估。要加强对《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报告落实情况,在《实施方案》实施期间至少组织一次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和效果评估。明确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报告年度执行情况责任,以便检验政策落实情况,总结活动开展的效果。同时要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反映落实情况,为做好验收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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