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7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来源:区应急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3-04-19 10:15

《天津市蓟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天津市蓟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是我区发生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时开展救助工作的专项应急预案。

随着2018年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职责的调整和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在领导机构、部门分工、业务要求等方面都出现了变化和调整,现行《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不能很好满足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要求。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综合考虑近年来我区自然灾害情况和应急响应工作实际情况,有必要对《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需要。

二、新修订《应急预案》的特点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是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发展要求的需要,结合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调整部门分工职责、协同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三是加强与各灾种专项应急预案衔接,明确了区级各有关部门在灾害救助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措施,以实现灾前救助准备充分、灾中救助高效有序、灾后恢复保障有力,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应急预案》的修订过程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修订稳步推进。2022年6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专门成立了编修专班,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编修指导,在充分调研后起草重修了《应急预案》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最终达成一致。《应急预案》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征求了全区61个单位意见,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57家单位反馈无意见,4家单位提出6条修改意见。编修专班对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决定采纳5条并对照修改,未采纳1条,未采纳的已与单位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经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征求法律顾问和社会群体意见建议,均无意见

四、《应急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和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应急保障、附则八个部分。主要修订以下六方面内容:

一是调整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挥体系。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参照《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将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调整为区减灾委。区减灾委主任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区减灾委副主任由区人武部分管负责同志、区政府办有关副主任和区应急局局长担任。

二是调整完善成员单位及职责。根据我区机构改革的部门职能调整,以及近年来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实际需要,增加委宣传部、委网信办、城市管理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文化和旅游局、区统计局消防救援、区司法局、区体育局、区应急局、区国动办、区金融局15个成员单位,并根据机构改革后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化了各成员单位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三是调整细化预警响应和信息报告内容。对预警的启动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调整,细化了预警响应措施;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等要求,对信息报告工作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明确了自然灾害发生后初报、续报、核报的信息报送时限和灾情会商制度

四是调整完善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和处置措施。对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进行了合理调整,明确了应急响应的启动程序和信息发布规定,完善了分级响应的具体措施。

五是细化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内容。将灾后救助细化为过渡性生活救助和冬春救助,明确了人员核定、资金发放和调查评估等规定,对倒损住房的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细化。

六是确定资金来源。救灾资金来源渠道为区财政资金,灾害发生时积极申请市级救灾资金支持。




天津市蓟州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除雪工作预案等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31号)要求,以《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基本依据,以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指导,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保护规定》等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精神及我区城市道路桥梁运行管理实际,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后,制定了《天津市蓟州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编制目的

有效防范和应对蓟州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我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三、把握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统一指挥,专业负责。建立统一指挥、专业负责、协调联动、反应灵敏的城市道路桥梁应急管理机制。

(二)坚持安全至上,抢通为先。最大限度减少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立足城市道路桥梁抢险保通,减少交通出行影响。

(三)坚持权属管理、分级负责。开展城市道路桥梁设施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加强预警监测,组织应急演练,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防控处置能力。

四、主要内容

(一)关于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城市道路桥梁突发应急事件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成员单位及职责,以及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应急专项工作组等相关内容。

(二)关于预防和预警。对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从风险防控、监测、预警等措施上进行了明确。

(三)关于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确定了对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报告的时限、内容及事发路段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先期处置内容。

(四)关于应急响应。根据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权属范围和处置能力,对我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了分级响应,并明确了响应级别相应采取的处置措施及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工作内容。

(五)关于应急保障。从组建城市道路桥梁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对工作所需经费、通信与信息及应急处置知识宣传培训等应急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天津市蓟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修订《天津市蓟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应急预案》自2017年印发以来,在指导推动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应急预案》已不适应当前工作,亟需修订。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并适时修订预案。二是机构改革后政府相关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发生调整,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体制、联动机制以及部门任务分工发生变化。三是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实践中,原《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标准与国家预案要求不一致、应急响应分级操作性不强、应急指挥协调措施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纲领性作用弱化等问题逐步显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根据《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的相关要求和成员单位职责调整等情况,进行了此次《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二、编制《应急预案》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应急预案》

三、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最大程度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

四、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和2017年的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此次修订的《应急预案》主要调整五个方面的内容:(一)修订了适用范围。《应急预案》结合《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环境应急工作的其他相关要求,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二)调整了指挥部机构职能,明确了分级响应应对责任,同时增加了响应升级要求。一是调整了区级指挥机构对应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和现场指挥机构设置。区级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区内较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负责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二是明确了分级响应应对责任。初判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需要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响应,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属于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需要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响应,由事发区政府负责应对工作。三是增加了响应升级要求。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当启动响应措施后,污染不能有效控制,出现污染范围扩大、污染态势加重、达到更高级别的响应条件时,启动更高级别的响应。(三)增加了风险防控、监测相关内容。结合《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在《应急预案》中增加了风险防控、监测相关内容,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园区、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监督检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四)明确了信息报告时限。按照《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信息报告的要求,明确了《应急预案》信息报告工作。(五)调整了相关单位及工作组的职责。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对相关成员单位及工作组职责进行了调整。

五、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新修订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八方面主要内容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成员单位及工作组职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流程等三个附件作为补充内容。

六、《应急预案》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为顺利实施《应急预案》,采取了资金保障、装备保障、通信保障、队伍保障、技术保障等五方面的保障措施。

七、关键词解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核与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制定《天津市蓟州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应急预案》自2017年印发以来,在指导推动我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核与辐射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应急预案》已不适应当前工作,亟需修订。一是核与辐射相关法律法规和市级预案明确要求,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并适时修订预案。二是机构改革后政府相关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发生调整,核与辐射事故应对指挥体以及部门任务分工发生变化。三是在核与辐射应急管理工作实践中,原《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级划分不明确、应急指挥协调措施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纲领性作用弱化等问题逐步显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妥善处置核与辐射突发事故,根据《天津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生态环境的相关要求和成员单位职责调整等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二、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防范化解核与辐射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有效应对能力,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核与辐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核与辐射事故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

三、此次《应急预案》中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

此次修订主要调整个方面的内容:

(一)调整了组织机构职能。成立了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明确了指挥部办公室及各组成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增加了预警与预防相关内容。结合《天津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中增加了监测预报、预警级别划分、预警信息发布预警级别调整等内容。

(三)增加了分级响应内容。结合《天津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中增加了分级响应相关内容。按照分级响应等级划分,发生较大以上及跨区一般核与辐射事故时,各部门在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指挥、调度下,协同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发生一般核与辐射事故时,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调查和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应急响应等级调整及终止的相关内容。

(四)明确了周边市县发生核与辐射事故影响本的响应。周边市县发生核与辐射事故可能影响本的,按照市有关部门应急监测监控,结合事态发展,对事发地区进入本辖区内的人员、车辆、船只、食品等密切监控,必要时请求市有关部门给支持开展监测工作。

(五)明确了事故后期处置相关内容。结合《天津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了包括事故善后处置、消除事故影响、事故调查评估以及事故信息发布等内容。

(六)明确了应急保障相关内容。结合《天津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增加了通信、监测与救援、交通、医疗、治安、物资以及经费等保障措施。

(七)增加了附则相关内容。结合《天津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了预案管理、宣传教育应急培训应急演练监督检查等相关内容。

四、为保障《应急预案》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通过强化机制保障、队伍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等措施,确保核与辐射事故应对处置等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公众对核与辐射事故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核与辐射事故的发生。

《天津市蓟州区粮食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预案管理工作,构建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反应迅速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提高防范风险挑战效能,确保我区粮食市场供应,切实维护我区粮食市场平稳运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据《天津市粮食应急预案》《天津市蓟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天津市蓟州区粮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本区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本区粮食供应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三、《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粮食应急状态时,对原粮及成品粮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四、《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和附则等七部分内容。

(一)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制定依据、等级划分、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等内容。

(二)组织体系。主要包括设立蓟州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区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和乡镇(街道)成立粮食应急工作组等内容。

(三)监测预警。主要包括市场监测、应急报告等内容。

(四)应急处置。主要包括信息报告响应程序分级响应、舆情引导应急结束等内容。

(五)后期处置。主要包括总结评估、资金监管和能力恢复等内容。

(六)应急保障。主要包括粮食储备、粮食应急保障体系、资金保障、运输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培训演练等内容。

(七)附则。主要包括奖惩机制、预案管理等内容。

五、《预案》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一)《预案》对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职责,做出了清晰明确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后,在区粮食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根据《预案》确定的职责进行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迅速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二)强化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健全粮食应急加工网络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规范粮食应急企业管理,加强应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明确资金、运输、通信、交通保障、奖惩机制等。

(三)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和培训,结合粮食供应风险情况和日常工作,每年组织开展粮食应急工作培训,2年至少开展1次预案应急演练;上年度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粮食应急状态的,本年度至少开展1次预案应急演练。

《天津市蓟州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天津市蓟州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区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供水水源遭受严重污染、输水工程发生事故城市供水、村镇供水和二次供水发生事故,影响供水系统和供水水质、水量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14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2号),按照《2022年蓟州区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和《关于开展区级专项预案编修工作推动会的通知》要求,《应急预案》亟需修订发布。

一是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并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二是机构改革后政府相关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发生调整,供水突发事件应对指挥体制、联动机制以及部门任务分工发生变化。

三是在应急管理工作实践中,《应急预案》中相关内容已与当前实际情况不符,应急响应分级操作性不强、应急指挥协调措施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纲领性作用弱化等问题逐步显现。根据国家、天津市有关规定,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

二、目的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建立科学规范、协调有序、高效处置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标准,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修订过程

针对此次《应急预案》编修工作,专门成立了编修专班,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深刻分析我区供水安全风险形势,全面了解各类应急资源,探索解决修订中的问题,积极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编修指导,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征求了47个成员单位意见,后又经社会层面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和司法局合法性审核等程序,最终修订完善,确保《应急预案》合法有效。

    五、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处置、应急保障、培训与演练、附则等八部分内容。

一是总则。共六部分,主要对《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件分级、应急预案体系进行了说明,明确了预案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是组织体系。共六部分,主要对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区应急指挥机构、供水单位应急组织的构成和职责进行了明确。

三是监测与预警。共两部分,主要对供水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进行了明确。

四是应急处置。共六部分,主要对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处置措施、新闻报道与发布、应急结束工作进行了明确。

五是善后处置。共三部分,主要对修复重建、调查评估、善后处置工作进行了明确。

六是应急保障。共六部分,主要对应急队伍保障、物资保障、设施保障、科技保障、通讯保障、资金保障进行了明确。

七是培训和演练。共两部分,主要对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进行了明确。

    八是附则。共三部分,主要对预案中的名词进行了解释,对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进行了说明。




《蓟州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修订《蓟州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原《蓟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自2016年颁布以来已施行6年有余,为保护蓟州区金融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天津市金融工作局重新制定了《天津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天津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和蓟州区政府2022年百项重点工作部署,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全区金融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区金融局结合金融环境新变化将原预案进行修订。

    二、本次的《应急预案》重点把握哪些原则?

    《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重点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统一指挥央地协同。二是坚持人民至上,以人为本。三是坚持分级负责,协调联动。四是坚持整合资源,预防为主。五是坚持依法规范合理应对。

    三、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和以前相比有哪些变化?

一是将原预案的八部分整合精简为六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分级标准等。

第二部分为组织体系,包括成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职能进一步细化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负责突发性金融风险事件应急处置的部署、协调和推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协调指导。

第三部分为预防预警,明确了预警响应机制以及应对突发情况可采取的措施。

第四部分为应急处置,主要规定了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汇总了从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到应急结束和后期处置的全流程,更加注重处置过程中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第五部分为应急保障,主要为《应急预案》启动响应后的落实与执行,明确了设施、经费、培训宣传、演练等各方面保障措施。

第六部分为附则,明确了预案的有效期和之前文件的废止日期。

二是明确了应急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及职责。       

明确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成员单位构成可视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规定和属地责任配合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共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四、为了保障《应急预案》顺利实施,采取了哪些措施?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征求了区内11家单位意见,采纳了5条修改建议,同时向社会层面征求意见,并经过司法审核等程序,最终修订完善,确保《应急预案》合法有效。

二是增加了金融风险处置流程图。明晰从突发事件发生到应急响应结束全过程处置措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应急处置和指挥上更清晰、便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