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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蓟州区 “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4-21 11:36


《区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蓟州区“十四五”学前教育

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区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蓟州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提升计划》)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2022年8月18日,市教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津教政〔2022〕15号),要求各区编制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按照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公安蓟州分局、财政局、人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建设委、税务局、医保局九部门,结合我区实际,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联合制定印发了《蓟州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二、《提升计划》制定了哪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到2025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三、《提升计划》中包括哪些具体措施?

    包括十项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二是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三是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四是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五是完善幼儿园规范管理机制;六是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七是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八是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九是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十是推动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四、如何保障《提升计划》的贯彻落实?

从以下三方面保障《提升计划》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科学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举措,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对完成普及普惠目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升保教质量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和村,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向学前教育捐资助学。三是强化督导问责。压实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对乡镇政府及各部门工作的绩效考核,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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