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区财政局联合起草了《蓟州区于桥水库林草湿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zqswj07@tj.gov.cn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29142617。
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
附件:蓟州区于桥水库林草湿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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