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按照《天津市蓟州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坑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保障河长制全面推开,确保本镇执行到位,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编制《河长制会议制度》、《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河长制验收制度》和《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和奖励办法》。
附件 1、《下仓镇河长制会议制度》
2、《下仓镇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3、《下仓镇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4、《下仓镇河长制督查督办制度》
5、《下仓镇河长制验收制度》
6、《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和奖励办法》
蓟州区下仓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下仓政发〔2017〕21号 关于镇级编制印发河长制会议制度等6项制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