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 为规范我镇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的发布管理工作,向社会提供及时、客观、权威的预警信息,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蓟州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业务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和应急工作需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工作,包括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决定由本级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发布的社会安全事件信息以及区、镇所要发布的重要通知和会议通知。
第三条 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应遵循“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统一发布”的原则,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它社会安全事件信息预警发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依托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分中心,建立镇级突发公共事件发布系统,作为镇级预警信息发布的专业机构。镇突发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在区预警发布中心的指导下,负责预警发布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按时填写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工作日志和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备运维记录,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办法。
第五条 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工作,负责接收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的预警信息。接到指令后,镇党政办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报告,经批准同意后,由镇党政办统一向行政村、企事业单位等发布。发布重要通知和会议通知时,要通过主要领导的批准后方可发布,要在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工作日志上填写清楚。
第六条 本镇规定专门的发布责任人员,录入指纹、人脸识别信息,做好发布系统账号及密码、VPN账号及密码的保密工作,严格按《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使用手册》使用发布系统。
第七条 镇配置“录入”、“签发”两个账号及相应权限。账号格式为:区首字母缩写镇首字母缩写+镇乡街首字母缩写+“lr”或“qf”,例如:用户名jz_xcz“lr”或“qf”,密码JZ_xczlr/qf123456。我镇无权设立新账号,但可自行修改密码。
第八条 本镇根据工作实际建立本辖区短信发布群组。短信群组需包括但不限于镇应急责任人、应急联络人、应急联动部门责任人,以及村委会灾害防御责任人、网格员、重点企事业单位责任人等,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范围。发布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发布群组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 本镇应积极通过发布系统向第八条所述短信群组发送短信,短信统一端口号为12379,短信内容可为转发从发布系统中收到的预警信息或发布重要通知(包括应急处置信息、安全提示、会议通知等工作信息),短信格式为:【天津预警发布中心】+内容+【蓟州区.....镇乡街】,前缀为系统自动设置无法更改,需在后缀处自行署名。一次性发送字数不超过280字,按70字/条计算实际条数。
第十条 本镇使用发布系统发布信息只需自行录入、审核、签发,无需经过主管发布机构再审核,严格按照发布流程进行发布。
第十一条 当本镇、辖区内行政村发生突发事件造成灾害后,需及时将灾情录入上报至“要情速报”模块中,该灾情数据将与民政、应急等部门共享。
第十二条 本镇要收集本辖区灾害风险点、积水隐患点、重点防护目标、重点工矿企业、加油站、政府部门、医院、学校、避难场所等应急信息,按《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使用手册》填写到“基础资源”模块中,该模块同时具备查询功能。
第十三条 本镇负责将本辖区内各类预案收集整理,按《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使用说明书》上传至“预案库”中,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防汛、环保、气象、安全生产等,该模块同时具备查询功能。
第十四条 本镇应将本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对情况报告,按《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使用说明书》上传至“事件库”中,该模块同时具备查询功能。
第十五条 本镇承担本辖区发布系统账号管理职责,应严格对录入、发布、上报的内容进行审核、更新,对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第十六条 电子政务外网出现故障时,由本镇发布系统负责人汇报至本区信息化办统一解决;发布系统、人脸指纹识别设备、VPN出现故障时,由本发布系统负责人向主管发布机构及时反馈,由发布机构技术人员解决;电脑和互联网故障由本镇自行解决。
第十七条 本镇发布系统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各级发布机构建立QQ群、微信群等渠道。当本镇发生发布系统的使用情况、出现问题、发挥效益等情况,及时与主管发布机构沟通。
第十八条 本镇责任人需填写工作日志和设备维护记录,详细记录系统使用情况、发布内容概述、发布人员,设备、系统维护及故障处置等情况。
第十九条 本发布制度由天津市蓟州区下仓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即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蓟州区下仓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工作日志》
2、《蓟州区下仓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备运维记录》
3、《蓟州区下仓镇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流程》
蓟州区下仓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日
下仓政发〔2018〕1号 天津市蓟州区下仓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工作管理制度.doc
附件1蓟州区下仓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工作日志.doc
附件2 蓟州区下仓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备运维记录.doc
附件3蓟州区下仓镇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