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蓟州区2022年公共机构
节水型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巩固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充分发挥节水载体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区人民自觉节约用水的意识,按照《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2022年节水型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并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果。经各相关单位自评、申报,区水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专家实地验收及资料评审,区教育局、区司法局等60家单位达到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得公布的机关(单位)再接再厉,巩固建设成果,总结推广建设经验,深化节水宣传教育,发挥节水标杆示范作用,为蓟州区节水型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蓟州区2022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
区水务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