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新一轮
安全事故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单位:
根据市教委、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事故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蓟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事故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事故隐患
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持续加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按照《天津市教育两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蓟州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和《蓟州区委、区政府关于新一轮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我区教育系统开展新一轮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天津市和区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区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以遏制安全事故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蓟州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坚决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直属非教学单位。
(二)重点内容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场所:教学楼、学生公寓、实验室、实训车间、食堂、图书馆、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老旧房屋、远年住房、彩钢板建筑、库房、出租房屋和出租场地等生产、加工、储存、居住场所。
1.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检查学校实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废弃化学品处置,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剧毒品等安全管理是否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是否做到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检查库室台账建立是否齐全,药品出入登记、储存药品账物是否相符,申领、保管是否合规,处置废弃药、液是否按操作规程、流程做到无害化处置。
2.建设施工。重点检查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报告厅、围墙,特别是农村幼儿园等建筑物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各单位建设施工五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结合正在开展的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检查施工方案制定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情况;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及对分包队伍安全管理情况;防触电、高空坠落、基坑坍塌、塔吊倒塌和施工火灾措施制订落实情况等。
3.交通安全。按照《蓟州区接送学生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及时排查报送接送学生车辆信息。加强学校教职员工驾驶车辆交通安全教育,重点加强校内机动车管理。加强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担负起对学生及其家长乘车的宣传教育责任,教育学生主动拒绝乘坐“三无”车辆和超员、超速车辆。
4.消防安全。结合《蓟州区教育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情况。对学生宿舍要加强管理,不堆积杂物,不乱拉电线,人离开宿舍,要及时把各种充电器从电源插座上拔掉,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特种设备、天然气、管道液化气。各单位要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为重点,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以及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进行检查。要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天然气、液化气管道等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食堂、餐厅使用天然气灶具进行全面检查。学校食堂严禁使用50公斤以上的压力罐装燃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作为烹饪热源。50公斤以下压力罐装燃料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天津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6.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各种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加强岗位应急培训等情况。
7.用电安全。各单位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据《市教委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源头控制、技术防范、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加强变(配)电室安全管理,做到按规定设置,干净、整洁,不堆放杂物。加强对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有效防范触电事故发生。要加强对重点线路巡查、巡修,并制定抢修方案,保证各单位安全用电。
8.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照“双清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和疾病防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师生饮食卫生管理,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坚持食品留样制度和食品物资送检制度,严防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及其它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进入餐桌、进入师生口中;规范食品采购、加工和贮存流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食品、饮用水安全。
9.安全责任制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和强化措施,一岗双责履职,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以及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年初以来上级有关部门日常安全巡查、检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集中时间开展安全事故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精心部署,全面动员(11月底前)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检查范围、对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实现动员部署“全覆盖”。
(二)深入检查,集中整治(12月1日至12月24日)
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检查内容,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按照“谁检查、谁签字”的原则,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务必对出租、承租场所开展检查,进行做到“全覆盖”。
(三)加强督查,巩固提高(12月25日至全国两会结束)
除迎接市教委、区安委会各时段检查外,教育局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巩固大检查大整治成果,确保教育系统持续稳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要认真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档案,做到谁检查谁留有痕迹、建立档案,确保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科室负责人、各中心学校校长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保科,负责大 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推进。各单位要认识当前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北京市“11.18”火灾事故教训,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组织开展好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加强分类监管,对整治情况要逐一进行验收复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情况进行二级联签(校级、二级单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建立台账,整改销号,确保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加强情况沟通,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排查整改。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动员师生职工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明确职责,严格追究。单位领导要安排好此次专项行动,明确职责、责任到位。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五)及时报送情况。各单位于12月1日前报送大检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12月24日前报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总结,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电子版均通过办公网任务栏发送、纸质版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安保科。《蓟州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检查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清单》每月25日前报送(即为以后的安全工作月报)。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