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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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919748C/2020-0003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蓟市场监管发〔2019〕48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确保《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落地,引领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推动创文创卫工作深入开展,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将开展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执法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察、推动全局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组 长:张平

副组长:周继业、果防、王继文、叶占波、王兴旺

成 员:稽查大队、法规科、党建办公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科、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和各市场监管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负责协调、推动此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学习和宣传

(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条例》纳入到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各支部学习内容当中。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1、印制宣传材料、明白纸和悬挂宣传布标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

2、通过在广场、集市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有关内容,向广大群众宣传文明绿色简约殡葬、祭扫服务,做好正面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3、加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法制科)

三、工作内容和分工

(一)对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查处。

(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科、各市场监管所)

(二)对蓟州区内制造、销售的殡葬用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

(责任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三)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对辖区殡葬用品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是指在丧葬活动中,使用的纸牛、纸马、冥币等迷信用品)行为的查处。

(责任单位: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及时公布执法信息,做到宣传和处罚并重,及时将处罚信息录入信用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办案单位、稽查大队)

(五)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指导基层所办理案件。

(责任单位:稽查大队、相关业务科室)

(六)建立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各单位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畅通“12315”电话举报途径,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接到群众举报后要做好与民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做到立即响应,及时、有效的处置。

举报电话:022—12315,022—82860315。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科)

四、时间安排

(一)5月24日—5月26日,进行专项检查。各科、所、队要会同民政部门对所属范围内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实施专项检查。及时公布执法信息,做到宣传和处罚并重。

(二)5月27日—5月30日,进行重点查处。各科、所、队要会同民政部门对规模较大、影响较大的丧葬用品制造、销售单位进行重点查处工作。通过整治典型,形成良好的震慑效果。

(三)6月份以后,进行日常检查。巩固执法效果,不断进行“回头看”工作。对屡教不改的单位,从严从重严肃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对落实《条例》的认识。推动《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实落地,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建设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的重中之重。殡葬方面的执法效果是检验《条例》是否落实到位的关键点,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法。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查处工作,对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制造、销售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使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制造、销售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相关科室、所、队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履职。

(三)精心组织开展,通力合作上交一份合格答卷。相关科室、所、队要通力合作,集中力量开展好执法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好《条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和全区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周四17:00前相关科室、所、队将工作和执法情况通过OA网报送至稽查大队孙飞名下,由稽查大队统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区人大、市市场监管委。

联系人:孙飞 联系电话: 29141560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

                                               2019年5月23日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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