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从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五一”期间的旅游接待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1、“五一”前夕,要开展一次全员性的岗位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五一”的旅游接待服务中。
2、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以优良的环境迎接四海宾朋。
3、全面检查并完善各类标识、警示和引导牌,对景区内的线路、险桥进行加固除险。
4、对客运索道、电动游乐设施、电瓶车、卡丁车及客运出租车、单位班车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严禁带病运营。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5、在旅游高峰时段及游客高度密集的地点,安排专人组织安全疏导。
6、加强检查、指导,确保食品安全、用火安全和用电安全。
7、各单位要加强对导游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学习落实5月1日起施行的《旅行社条例》,杜绝接待中违法违规现象。
8、认真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旅游投诉预案》,发现问题,认真应对,立即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专职宣传员,会同县旅委做好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10、做好数据统报工作,做到认真细致、及时准确。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五一”期间旅游接待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奖惩,细致周密的安排好“五一”期间的各项工作。
2、加强假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
3、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通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4、4月底,旅委将对全系统的接待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特此通知。
蓟县旅游经济委员会
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