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确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及处方调剂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相关医务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药品调配权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确认459名执业医师具有相应资格。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蓟州区卫计委2017年相关医疗机构具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药品调配权资格人员名单
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