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蓟州区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委属各单位: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基层〔2019〕71号)精神,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区卫健委联合6部门特制订本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区卫生健康委 区委政法委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区医保局 区信访办
2019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