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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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区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心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8038251/2020-0040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蓟卫健发〔2019〕52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教育\职业教育;卫生健康\医疗服务;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医疗保障\医保待遇保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区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

心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8〕44号)、原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天津市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2017-2030年)的通知》(津卫疾控〔2017〕448号)和《市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卫疾控〔2019〕129号)要求,加强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各级综治中心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区卫生健康委、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蓟州区心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区卫生健康委               区委政法委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2019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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