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卫生健康委 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蓟州区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各中小学校、各幼托机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314号)、《市教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教委规范〔2019〕5号),以及《市卫生健康委 市教委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托幼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 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卫监督〔2019〕117号)文件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 联合制定了《2019年天津市蓟州区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区卫生健康委 区教育局
2019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