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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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对部分购药人员进行排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8038251/2022-0001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    题 :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按照市疫情指挥部的要求,我市零售药店已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实行了实名登记制度。区市场监管局每天梳理购药人信息,并形成《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信息登记表》。请各乡镇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组织“五包一”工作组对购药人员进行排查。

一是对14天内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购药人员,要督促其进行核酸检测,并将其纳入医学观察人员进行管控。

二是对有发热症状的要立即拨打120,并协助120进行转运,到发热门诊进行鉴诊。

三是对有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向区疫情指挥部和疾控部门报告,告知其在有效防护的前提下前往就近发热门诊鉴诊,并追踪其诊疗情况。

四是各相关社区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建立统一的工作台账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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