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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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印发《蓟州区关于规范儿童 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加强监管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8038251/2023-0001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蓟卫健便函〔2019〕121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卫生健康\卫生健康综合监督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印发《蓟州区关于规范儿童

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加强监管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委属相关单位、委相关科室、社会办医院:

按照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加强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监督〔2019〕14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近视防治指南》等要求,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加强近视相关医疗单位监管,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督促近视矫正相关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机构、医疗机构等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执业(经营)范围,依法执业、依法经营、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规范广告发布和科普宣传行为,禁止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可以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

(二)加强近视矫正服务行为监管

依法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无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擅自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督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机构、医疗机构等机构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规范开展近视矫正服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展近视矫正服务行为。

(三)加强近视知识科普宣传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校园宣传和社会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增强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的辨别能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指导和检查近视知识科普宣传,杜绝借机牟利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春生 郑瑞东

副组长:高栢树  朱宝利 王瑞怀

成员:吴建军 李志君 李克成 吴宗军

黄 进 靳 军 吴德森 高宝军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卫健委综合监督科。

(二)职责分工

蓟州区卫健委综合监督科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导、信息汇总。卫健委医政医管负责本次活动的技术检测、技术保障工作。蓟州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负责全区近视矫正相关机构的监督检查、违规处理以及检查相关情况统计等工作。

四、具体安排

专项行动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具体组织实施。

   (一)筹划准备阶段(2019年7月上旬前完成)

区卫生健康委完成活动方案制定、专家咨询名单拟定(附件2)等工作,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完成近视矫正相关机构的本底采集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9年11月中旬前完成)

 区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组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对近视矫正相关机构进行检查督导,医政医管科组织专家组人员提供技术检测与技术保障。主要内容包括:

1. 医政医管科组织专家组人员对近视治疗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监督所根据检查结果及问题线索,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2. 依法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无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擅自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

3.严禁医疗机构虚假、夸大宣传,严肃查处假冒中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传虚假中医近视矫正疗效的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中医近视防控技术欺骗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机构和人员。

4.对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使用的眼视光产品、医疗器械存在质量不合格或者虚假、夸大宣传等问题,及时通报或移送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5.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校园宣传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高度重视近视、积极支持和参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在检查过程中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区公安机关处理。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下旬)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检查汇总表(附件3)于11月28日前报送区卫健委,由卫健委统一汇总上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尽职履责

近些年来,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近视防控工作已成为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重大公共卫生政策。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科学防治近视的重大意义,有效落实儿童近视防治工作任务,严厉打击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领域乱象,切实维护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市场。

(二)加强合作,综合施策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推进综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督促指导相关机构、企业及从业人员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规范服务。加强社会监督,拓宽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积极宣传,扩大效应

及时宣传工作进展,定期曝光查处的相关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通过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校园宣传和社会宣传教育活动,规范近视知识科普宣传,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引导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科学认知近视矫正,增强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附件:1.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医疗技术检查表

       2.蓟州区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医疗技术专业咨询组专家名单

       3. 天津市卫生健康系统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专项工作报




                                               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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