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镇乡街、州河园区、新城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有关单位,各集团公司、驻蓟单位: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全力做好我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津安办〔2018〕53号)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定于2018年11月中旬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火灾亡人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区安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镇乡街、州河园区、新城管委会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委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推动、信息整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推动本区域、本行业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监督指导责任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三、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各辖区、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民政、消防部门督促养老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建委、房管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商务部门要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卫计部门要加强对全区各类医院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安全检查;教育部门要加强全区各类学校园区的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文化文物、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文物建筑、图书馆、影剧院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2.强化农村社区检查巡查。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新城管委会、州河园区要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连片村寨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公安消防部门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加强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类火灾隐患。
3.加强仓储物流场所的综合治理。各辖区、各部门要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开展仓储和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津蓟安生〔2018〕11号)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内的仓储物流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建立仓储物流场所基础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跟踪,落实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发展改革、商务、农业、卫生计生、教育、民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水务、安全监管、邮政、消防救援、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开展综合治理,全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4.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18年11月25日前,由区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协调小组组织检查组,对州河湾广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次检查验收;2018年12月底前,由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规划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春节前,各镇乡街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5.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各辖区、各部门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加强风险辨识,本着什么隐患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隐患问题的原则,组织开展至少一项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
2.加强安全提示。在圣诞、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宣传部门会同公安消防、林业部门,组织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消防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3.加强消防培训。2018年11月底前,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一次行业部门、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2018年底前,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督促各有关单位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三)优化消防救援能力。
1.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按年度计划完成镇乡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消防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
2.规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应急管理部门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2018年底前,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应急联动实战演练。
3.强化应急救援准备。2018年11月底前,市政、供水等部门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消防救援队伍要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练兵活动,落实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和市两会等重要节点,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开展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前置力量巡护,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
(四)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
1.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严防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2.提升社会面防控等级。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及我市两会期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相关辖区单位要对山区林场、独乐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巡防看守,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
3.前置应急力量。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公交场站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四、工作步骤
1.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2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3.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由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的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由区安委会统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全区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各项防控任务和消防安全检查,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全社会力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2.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3.实行清单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各辖区和各行业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分别组成检查组,对本辖区和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4.严格监管执法和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责任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区政府对工作不落实、问题隐患多的单位将及时约谈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查原因、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送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安委办);12月起,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2018年11月16日
(联系人:张丽杰;联系电话、传真:29142040;
电子邮箱:jzqajj2040@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