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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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区林业局 公安 蓟州分局 区应急局关于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2-0001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蓟森防办发〔2022〕3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区林业局  公安

蓟州分局  区应急局关于组织开展森林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

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有林单位、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按照《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关于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津森防办发〔20223号)要求,为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局、公安蓟州分局、区应急局将联合组织开展我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我区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隐患,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协同配合、夯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林业主管部门预防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扑救责任、公安部门火案查处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强化防灭火一体化理念,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深入查找问题隐患,敢于较真碰硬,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依规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查处,及时堵塞漏洞。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将严肃追责。

(三)坚持依法治火,筑牢防线。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标准规范、强化执法体系、拧紧责任链条,为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强大法制保障。以森林防火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加强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群众法治观念,构筑全民思想防线。

三、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

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和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行动时间  

20224月中旬—12月中旬。

四、行动内容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围绕责任落实、火源管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梳理归类,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森防指(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密切结合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等相关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旅游景区、油气管道、加油站、液化气站、储油库、输配电站、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确保整治到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林区森林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去冬今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我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森防指办公室主任担任,区林业局、公安蓟州分局、区应急局分管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局领导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森林防火科,负责该项工作具体组织推进,公安蓟州分局、区应急局各指定一名联络员加入办公室做好联络协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区森防指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要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建立隐患台账。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森林火灾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务求治理实效。要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杜绝隐患边治理、火灾边爆发。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此次专项行动将作为2022年我区森林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办。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要大力推行《蓟州区森林防火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区应急局、公安蓟州分局、各乡镇、有林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下述材料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和电子版通过政务邮箱报区林业局:

151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见附件2);

2126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1.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区林业局

  

  

  

公安蓟州分局  区应急局

  

  

2022427

联系人:区林业局森林防火科乔丽娟;联系电话:29700823

政务箱:jzqlyj05@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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