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蓟州区安全宣传教育
培训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现将《蓟州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4月11日
(联系人:兰晶晶;联系电话:60819609;政务邮箱jzqyjj05@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做好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干部履职能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公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现制定蓟州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宣传教育培训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培训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支撑保障作用,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蓟州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宣传工作
(一)宣传重点
1.强化安全理念宣传。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
2.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传递法治理念、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应急法治舆论环境。
3.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安全常识,营造良好安全舆论氛围,夯实社会安全基础。
4.强化应急管理宣传。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
5.强化防灾减灾宣传。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台风、冰雹、地震、山体滑坡、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生态环境等各类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
(二)任务措施
1.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讲安全活动。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发挥“头雁”作用,每年至少2次深入到企业、社区、农村讲安全,重点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系列讲话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开展重点主题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大应急、大安全、大减灾”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要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组织推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法治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做到以日促月、以月促年,进一步扩大应急宣传覆盖面,提升主题宣传传播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各级各部门每年至少开展4次安全生产例会,组织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经验交流、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等活动,督促企业采取设置安全宣传栏和岗位安全标识,张贴安全宣传标语、风险警示公告、安全操作提示、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等措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各级各部门每年至少开展4次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利用节庆、集市、庙会等民俗活动和农闲、农民工进城、返乡等时机,针对务工青壮年、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孤寡、智残障等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和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普及灾害应对和预防一氧化碳、预防硫化氢中毒、燃气使用、森林防火、家庭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充分发挥图书馆、活动室等场所的安全教育功能,在乡村公共场地、人群聚集地合理设置安全宣传橱窗,营造安全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各级各部门每年至少开展4次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子屏、挂图、横幅等传统方式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方式开展安全宣传,通过组织安全讲座和群众性应急演练等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文昌街道办要组织各社区及时建立社区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制度,从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范围中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安全宣传员、监督员,鼓励社区党员、退休职工、教师等加入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责任单位:文昌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区教育局要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丰富学校安全教育资源,推广典型教育活动,推动将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假期安全课”“安全教育日”等安全专题讲座,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逃生等演练活动,重点普及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火、地震逃生等安全知识和技能。要在学校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校园网和“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安全专栏,每周至少发布1条安全常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7.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各级各部门每年至少开展4次进家庭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家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编印发放家庭应急手册、安全读本、安全倡议书、知识卡片等,普及家庭安全常识,指导居民掌握避险逃生技能,熟悉避难逃生路线,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要着重关注辖区内的独居老人和困难群体,逐户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提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区安委办要利用区防灾减灾委信息通信平台在重要节点发送安全公益短信,让安全宣传直达社区、乡村、企业一线。区融媒体中心要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通过电视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和风险提示字幕,通过广播电台常态化播放安全、逃生、防灾等方面知识;通过“掌上蓟州”每周至少发布1条应急管理方面的信息。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广泛利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户外广告牌、电子阅报栏、社区(农村)公告栏、企业安全宣传栏等平台刊载安全提示,利用大喇叭、微信、微博等平台每周至少播放1次安全提示和避险常识,将安全知识融入到百姓生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9.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宣讲服务”活动。区安委办每年至少开展2次安全宣讲服务活动,以企业如何落实好主体责任为重点,结合安全督查工作,普及与企业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培训工作
(一)培训重点
1.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宣传片,深刻领会核心要义,指导应急管理工作实践。
2.从事应急管理工作干部。围绕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信息报送等方面组织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3.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干部。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等方面组织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
4.从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干部。围绕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自然灾害基本知识、防范和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报送方面组织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5.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内容。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内容。
7.企业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学习内容。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其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任务措施
1.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通过法律顾问授课、专家教学、经验交流等形式,重点围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督检查实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风险因素和隐患辨识等方面开展不少于40学时的专题培训,并组织好考试。(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
2.提升处级干部履职能力。按照区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举办全区处级干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救灾专题研讨班。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每年至少组织2次专题学习,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际要求,务必把安全生产的认识提高到新高度、新境界、新水平,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应急局、区委党校、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提升基层干部管理能力。区安委办牵头集中开展蓟州区基层应急管理干部专业能力培训,重点对乡镇街、园区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分管领导、科级干部、执法人员就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务、自然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全区干部安全监管能力和应急管理素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业务学习培训,并建立好培训档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和高危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担当,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燃气、交通运输、消防、旅游、特种设备、公共场所、农业设施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高危企业安全教育。同时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切实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和高危企业的安全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5.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能力。各乡镇街及园区要切实发挥好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轮训,重点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基本原理、危险源管理、事故预防、报告及调查处理等方面进行授课,确保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切实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化能力,在源头上消除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6.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素质能力。各级各部门要督促所辖企业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高危领域企业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一般企业新上岗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企业员工在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保证企业员工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增强企业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有关事项
(一)统一思想,强“共识”。
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提高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议程,明确思路、统一思想、鼓足干劲,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参与、全民动员”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面上有活动、上下有呼应,确保年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二)规范管理,强“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细分任务,科学制订本单位、本部门的年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做到有的放矢、落地生根。要做好各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图片、视频等信息收集工作,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可随时报送。并于每年12月10日将蓟州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统计表(附件2)和全年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报送到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局)。
(三)以查促改,强“落实”。
区安委办将建立考核机制,强化对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考核,把定期督促情况纳入年终对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和考核重点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落实不到位、查出问题拒不改正的,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1.蓟州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任务表
2.蓟州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