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做好主汛期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分指挥部、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7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7月6日国家防总召开全国防汛救灾工作调度会议。随后,天津市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调度部署会议,研究部署当前防汛救灾重点任务。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全国、天津市防汛救灾工作调度会议要求,召开区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专题对我区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求全力做好今年汛期的各项工作。近期,国家防总、国家防办、海河防总也先后下发了《关于总结汲取前阶段防汛经验教训进一步做好关键期防汛抗洪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的通知》和《海河防总关于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通知》,对做好防汛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区七、八月份降水量略偏多,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发生阶段性干旱和局部内涝,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较为频繁;特别是七月下旬后期,华北的雨季开始,降雨过程明显增多,可能出现流域上游洪水与本区强降水叠加,引发阶段性山洪、洪涝等灾害,防汛抗旱形势复杂严峻。
当前,我区即将进入主汛期,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坚决守牢“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安全底线,确保我区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保障视频会商、通讯网络等设施系统实时在线,提前部署应对措施;各单位、各点位责任人要坚持雨情就是命令,及时上岗到位,遇险情灾情,各级责任人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积极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二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京津冀协调联动,密切关注上下游雨情、水情、工情、山洪和地质灾害情况,加强对暴雨、洪水、泥石流等极端汛情的监测预报,及时会商研判,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多平台、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信息,做到预警叫应到村到户到人,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三要加强工程调度运行。水务部门要加强与上游相邻地区的沟通联系,实时共享上游洪水预报、防洪调度等信息,加强河道、水库联合调度,提前落实洪水预泄措施。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大河道堤防、水库、蓄滞洪区、闸涵泵站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确保正常运行、发挥作用。
四要加强城乡排水工作。城区分指挥部要提前落实城区“一处一预案”措施,遇积水全力开车排水。公安、交通、城管、住建、街道、排水等部门要提前上岗到位,第一时间落实地道、桥涵、危陋房屋等部位的交通疏导、紧急封堵、危房排查、应急排水等安全措施,确保市民正常出行。提前做好城区居民小区应急排水和积水地区危房群众转移工作。农村分指挥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扬水站、干支渠排涝作用,及时排除农田沥水。
五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要全面排查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完善灾害防御措施。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加强山区水库、塘坝、受威胁山洪行政村巡查值守,充分发挥无线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和铜锣鼓哨作用,提前通知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避险;遇强降雨,及时关闭山区景区、农家院,疏散游客,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是加强防汛监督检查。区防办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通过电话抽查、视频调度、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值班值守、力量布控、物资前置等措施进行重点督战。区防指设立检查组,对各成员单位责任落实、预警叫应、物资前置、隐患整改回头看、预案演练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下发督办函,限期整改到位。
七是加强汛情科学应对。严格执行《天津市蓟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天津市蓟州区强降雨应急处置机制》规定,强化预警响应联动,保持防汛抢险排水预案方案、人员、设备始终处于热备状态,全面掌握汛情发展趋势,强化信息快速、准确报送,高效处置洪水、内涝、山洪和地质灾害等各种汛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附件:1.关于总结汲取前阶段防汛经验教训进一步做好关键
期防汛抗洪工作的通知
2.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
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的通知
3.海河防总关于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通知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60819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