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防办关于2024年上汛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依据《市防办关于2024年上汛的通知》(津汛办发〔2024〕4号)要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定于2024年6月15日上汛,请各有关单位从6月15日8时起,开始安排汛期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今年汛期降水量偏多、对流性天气偏强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防猛、防超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把责任人落实到防汛抗旱全过程,确保各级责任人知责担责尽责,全面筑牢“北防山洪”的责任堤坝。
二、严格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送。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防汛值班专用电话机、传真机、卫星电话,防汛、防山洪专用设备配备到位,保持24小时开机,定期开展通讯设施、信息网络、防汛信息系统检查维护,确保汛期通信畅通;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发现险情灾情,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坐镇指挥,做到处置有序、临危不乱;高标准执行信息报送机制,落实专人及时准确报送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为确保信息报送顺畅、高效,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信息报送责任表(附件2),通过信息报送小程序(附件3)按时报送信息。强降雨期间,早上6时前、上午11时前、下午16时前、晚上20时前定期报送(不在降雨时间段不用报送),如有要求适时加密报送。请各责任单位负责信息报送的人员加入“区防办(区应急局)防汛抗旱工作群”(附件4)。
三、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叫应机制。
气象、水务、规划资源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强降雨、洪水、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等汛情的预测预报和实时监测,加强与流域机构、周边区县会商研判和信息共享,延长预见期,提高预报预警精准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响应“叫应”反馈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将预警响应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四、狠抓防汛重点,全力防范应对。
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相关信息,紧盯水库、河道、堤防、闸涵泵站、在建工程、下沉地道等重点部位,靠山临水重点路段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低洼易涝区、景区等重点区域,加强巡视巡查,强化力量物资预置,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遭遇强突发汛情,要严格按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强降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洪水应对工作机制等有关规定,迅速上岗到位,自动采取“关停限避”措施,主动开展应对工作,确保我区平稳度汛。
附件: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分指挥部防汛值班电话
2.信息报送责任表
3.信息报送小程序
4.区防办(区应急局)防汛抗旱工作群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6081960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