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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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启动区防洪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4-0002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蓟汛字〔2024〕4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启动防洪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分指挥区防指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蓟州区气象台于2024年7月22日2时50分将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升级为橙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区许家台镇、罗庄子镇降雨量已达100毫米,预计今天夜间我区所有乡镇(街道)降雨仍将持续,按照《天津市蓟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州政办规20221有关规定,区防经会商决定于2024722330分启动区防洪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各项措施,及时上岗到位,做好下沉地道、低洼积水片、排水管网、地下空间、危陋房屋、在建工程、景区景点、水电气网现场防范工作,强化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堤坝巡查防守,提前布防队伍、物资。

附件:蓟州区防洪级应急响应措施(摘自《天津市蓟州区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州政办规20221

                                      

                                   2024722

(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29142040/6081960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蓟州区防洪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5.3.3二级应急响应

1)在三级应急响应上岗人员基础上,各单位根据区防办安排,做好到区应急局集中办公准备。

2)区防指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区长驻区防办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处置措施

各工作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做好三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区防办:根据需要提出组建现场指挥部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人武部、驻蓟部队执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任务;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水旱灾害应对工作;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派出督查组赴各单位督查抢险救灾工作。

气象组: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每日至少发布4次气象信息。

水情组:每日至少3次发布本区及上游地区水情、旱情信息及重要河道水势情况;提请流域管理机构等上级水文部门召开水情、旱情会商会议;做好分洪口门及蓄滞洪区的测报工作。

调度组:根据河道、水库、蓄滞洪区雨水情以及气象预报、洪水预报、各地区旱情,分析提出综合调度建议;及时反馈相关各单位和部门调度指令落实情况。

抢险组:定期召开抢险组会商例会;掌握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和部队、民兵、消防执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分洪口门破口分洪等任务情况,提供技术支撑,落实区防指相关指令。

转移安置组:根据需要指导、协助属地乡镇(街道)、管委会,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和灾民生活救助。

物资组:密切关注物资需求状态,随时组织上报物资库存情况,与各生产经营企业保持联系,了解企业生产动态,各物资储备单位按区防指指令组织做好调运工作。

通讯组:根据区防指下达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地点通信保障要求,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保卫组:组织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社会治安、交通疏导和群众转移后受灾地区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交通运输组:执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根据需要支援群众转移所需交通工具。

生活保障组:根据需要指导、协助属地乡镇(街道)做好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转移安置群众的生活保障。

信息宣传组: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雨水情、旱情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赴现场采访。

区教育局:根据雨情、水情,组织做好相关区域各级学校停课准备,适时组织停课,并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组织有安置任务的学校做好转移安置接收配合工作。

区交通局:组织做好长途客运、城市公交等公共交通安全运行工作,适时采取停运措施;密切关注高速公路降雨情况,根据行车安全视情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采取高速公路封闭措施,并做好服务区的防汛自保工作;必要时,启动跨省联动机制,实行远端分流。

区城市管理委:组织全区城市公园视情况停止一切户外作业活动,转移公园内游客和工作人员至安全区域;视洪涝灾情,适时组织各燃气相关单位做好停止作业、人员撤离等工作。

区人武部:组织民兵、协调驻蓟部队参加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行动。

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参加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行动。

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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