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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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建立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8725L/2020-0114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蓟政办发〔2011〕1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建立蓟县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人力社保局、工经委、商务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社保局。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后,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撤销。

附件: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成员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成员

主 任:王远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副主任:王怀宾 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杨洪杰 县总工会

委 员:乔春龙 县委组织部

胡元华 县商务委

李春华 县财政局

叶占军 县教育局

尹绍玲 县卫生局

张瑞明 县工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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