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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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蓟州区区级储备粮监管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8725L/2020-0158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蓟州政办函〔2017〕5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财政审计\预决算公开;财政审计\行政收费;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种植业;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农业农村\渔业;农业农村\种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农业农村\农田建设;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蓟州区区级储备粮监管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区粮食中心制定的《蓟州区区级储备粮监管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23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区级储备粮监管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蓟州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发挥储备粮调控作用,规范储备粮的收储轮换、财务管理、信贷管理等工作,根据《天津市蓟州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粮食储备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天津市蓟州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为守住管好“天下粮仓”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区级储备粮(以下简称储备粮)按照谁储备、谁补贴、谁承贷、谁担责的原则,采用“政府委托、部门监管、企业运作”的管理与运作方式。

三、职责分工

(一)储备粮收储管理。

蓟州区粮食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粮食中心)负责区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会同蓟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蓟州区财政局(已经下简称财政局)拟定储备粮规模总量、总体布局和动用计划等宏观调控意见,对储备粮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

1.储备粮品种和数量按区政府下达的储存规模执行,收储的粮食质量和卫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储备粮的库存管理必须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一符”指账实相符;“三专”指专人管理、专仓储存、专账记载;“四落实”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

3.承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粮油仓储管理制度,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的粮油储藏技术,延缓粮油品质劣变,降低粮油损失损耗,防止粮油污染,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4.在粮食储存期间,承储企业应认真执行粮情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日常检查,密切关注储藏粮情变化,按时召开粮情总结分析会,形成粮库安全储粮报告,及时按规定上报。

5.储粮熏蒸杀虫时,粮库仓储管理部门应根据害虫种类和虫害等级,制定熏蒸方案,经粮库负责人审核后报区粮食中心备案,并严格按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严禁使用非储粮化学药剂和超剂量使用储粮化学药剂杀虫。

6.加强储备粮质量管理工作,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每月对储备粮的质量进行检验,全面掌握储备粮质量和品质状况。配合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每年对储备粮质量进行两次强制检验,确保储备粮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7.储备粮轮换要根据储存年限、品质变化和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把握轮换时机和节奏,根据市场供求形势,适时调整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8.建立健全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二)储备粮费用管理。

财政局负责安排储备粮的利息、保管费用、轮换差价等财政补贴,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定期对储备粮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利息补贴:按核定的收储价格所需资金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拨补。

2.储存费用补贴:按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粮食局的规定实行定额补贴,即原粮每年100/吨;成品粮(面粉)每年500/吨。

3.粮食质量强制检验每年两次,强制检验费按照实际储备粮数量每次1/吨标准结算。

4.轮换费用补贴:按照国家、市有关规定,原粮(小麦)每4年一轮换,轮库费用及收购、销售差价按当时市场价由粮食中心和财政局核算后,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5.补贴办法:根据承储企业实际入库的时间和数量,经核实后按现行补贴标准计算年度应拨补贴款,实行季(月)度预拨,年终清算办法,财政局核准后将补贴款拨付到蓟州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食购销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蓟州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开设的专户,由粮食购销公司直接转拨到承储企业。

(三)储备粮贷款管理。

农发行负责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以及相关信贷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储备粮贷款,并对发放的储备粮贷款实施信贷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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