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蓟州区城市更新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蓟州区城市更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改善民生福祉、提高城市韧性、增强城市魅力和吸引力,为加快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贡献力量。
二、组织架构
组 长:张建宇
副组长:张炳柱 穆金有 张 旺
成 员:王学利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凤林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高金成 区住房建设委一级调研员
郑向宏 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局长
王光会 区城市管理委主任
耿卓赟 区财政局局长
黄兆广 区统计局局长
花宜春 区教育局局长
么丽娜 区科技局局长
张瑞刚 区国资委主任
张 平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静 区政务服务办主任
曹洪敏 区司法局局长
李 逍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国喜 区民政局局长
张建军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宝清 区水务局局长
赵 静 区商务局局长
宋伟龙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孙伟光 区体育局党组书记
邵长亮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 意 公安蓟州分局副局长
张 涛 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邓立强 文昌街道办主任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谋划、协调推动、审议审查、督导检查城市更新项目的各项工作,实行专班会议制度,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建设委,办公室主任由张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住房建设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成员由区住房建设委和成员单位主管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工作专班日常有关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办公会议;组织拟定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和城市更新项目策划方案初审;协调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及投资进展情况并进行统计上报;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城市更新处及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专班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
1.规划设计组
由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城市更新涉及规划、土地等相关支持政策;负责组织制定城市更新规划指引;负责推动城市更新项目涉及规划、土地等相关工作。
2.数据统计组
由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统计局、项目实施主体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纳统及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
3.产业导入组
由区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商务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投资促进局、区商务局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导入、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
4.科教资源引入组
由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科技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科教资源的引入、管理及研发创新等相关工作。
5.运营管理组
由区住房建设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住房建设委、项目实施主体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具体实施、后续经营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区住房建设委:统筹编制区级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天津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城市更新项目策划方案审查等工作;督促统筹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工作,并承担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管理职责。
2.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前期工作成熟、资金落实到位的城市更新项目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资金支持。
3.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承担城市更新项目有关规划、土地管理职责;负责制定相关规划土地管理政策、城市更新规划指引;负责城市更新涉及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统筹和保护管理工作,审查城市更新项目方案中关于土地、规划等方面的内容。
4.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市容环境、公园绿地、老旧管网、景观照明、城区路网等方面规划及协调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
5.区财政局:负责开展城市更新项目成本复核工作。
6.区统计局: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纳统和数据统计等工作。
7.区教育局:负责城市更新项目教育资源的引入、管理等工作。
8.区科技局: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科技资源的引入、管理及研发创新等工作。
9.区国资委:负责推动各国有企业充分挖掘闲置低效土地及房屋资源,积极谋划实施城市更新项目。
10.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加装电梯后的电梯检验、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
11.区投资促进局:负责城市更新项目招商工作。
12.区政务服务办:负责指导办理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手续工作。
13.区司法局: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合法性审核工作。
1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城市更新项目涉及优化工业布局和结构等工作。
15.公安蓟州分局:负责指导城市更新项目涉及警务、安防及交通管理等相关设施建设工作。
16.区民政局:负责指导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内养老设施建设改造和养老资源导入等工作;开展城市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等更新改造工作。
17.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依法开展城市更新项目涉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环境监测等工作。
18.区水务局:负责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供水、排水老旧管网等设施(含老旧小区)改造的技术指导工作。
19.区商务局:负责指导推动城市更新项目涉及商圈提升改造,并研究制定商业设施更新支持政策。
20.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文物活化利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入融合工作。
21.区体育局:负责指导推动城市更新项目涉及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22.文昌街道办:负责协助城市更新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指导、监督、实施各类城市更新项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城市更新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推动部署,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工作谋划、提前介入,主动做好各项服务,为城市更新项目顺利推进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沟通衔接,通过信息通报、会议会商、协同推进等机制,统筹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攻坚合力。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结合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项目难点堵点问题,涉及重大事项问题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汇报,加快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城市更新项目顺利推进。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