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蓟州区2024年重点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压舱石”作用,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保障社会民生改善、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数字化、品牌化推进区委“一四五八”发展思路落实,经区政府研究,确定了2024年重点项目安排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
2024年,我区安排100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547.4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5.89亿元。
(一)政府投资项目
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共安排政府投资项目36个,计划总投资151.09亿元,2024年度计划投资23.43亿元。此类项目资金已基本落实、前期手续较为完备,为2024年重点推动、加快建设的项目,可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开复工。
(二)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社会投资项目
安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社会投资项目共64个,涉及22个部门,计划总投资396.32亿元,2024年计划投资52.47亿元。
1.一产项目:共1个,总投资额0.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3亿元。
2.二产项目:共21个,总投资额92.7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4.08亿元。其中:工业制造业项目10个,总投资额25.6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39亿元;新能源项目11个,总投资额67.1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69亿元。
3.三产项目:共42个,总投资额303.0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8.09亿元。其中:社会事业项目3个,总投资额7.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亿元;商贸物流项目5个,总投资额11.9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2亿元;文化旅游项目4个,总投资额4.8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73亿元;房地产项目30个,总投资额278.4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3.94亿元。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推动。区重点项目专班要抓好统筹,强化重点项目协调推动。各项目主责单位要按照台账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区委“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数字化、品牌化”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主动对接服务,积极研究解决堵点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实行动态调整。重点项目安排计划印发后,每季度进行一次调整。对于新增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比较大的新增社会投资项目,按程序及时补增;严格落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要求,先期做好前期论证,论证后再行立项、开工。
(三)做足项目储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两重”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重点聚焦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支持方向,着力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构建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格局。同时,要全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四)加强入库统计。各项目主责部门要牢固树立统计纳统意识,主动对接统计部门,读懂吃透政策要求,及时做好项目投资纳统工作,确保重点项目投资应统尽统、颗粒归仓,做实投资增量。
附件:蓟州区2024年重点项目安排计划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