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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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蓟州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5-05-15 17:25



为贯彻落实市交委《关于印发2025年天津市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蓟州区交通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蓟州区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一)自查排查阶段(即日起6月15日)

1.5月30日前,督促指导企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主要生产经营部门及有关专家参与,根据自查排查指南有关要求,集中开展至少一次风险隐患全面自查。对自查出的风险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自查出的隐患立行立改、闭环整改,并主动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及风险隐患清单。

2.6月15日前,对负有直接安全监管职责的企业自查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紧盯企业自查报送情况,对未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的、报告风险隐患清单为零的、通报违法违规多的要组织重点督促排查,必要时采取驻点包保督导,实行网格化管理;对易存在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重大风险隐患的重点部位、春运及春节假期排查整治行动发现重大风险隐患的重点企业要开展现场验证式核查。对报告的重大风险隐患,要逐一核实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三)抽查巡查阶段(2025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区交通局组建抽查巡查组,对各部门排查情况进行“四不两直”抽查,并延伸至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验证式抽查;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领域、部位和企业开展重点巡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7月1日至汛期结束)

1.各部门要按照“谁发现、谁整改”原则,对自查排查阶段和抽查巡查阶段发现的重大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加快整改,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提级管控。

二、排查重点

对照《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结合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围绕公路运营、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工程建设、应急管理等重点方面,开展汛期暑期排查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路运营方面

1.公路高填深挖、陡坡路堤、不良地质等重点路段的边坡塌方风险;

2.自然灾害影响区域的公路桥梁、涉水桥梁和过水涵洞的垮塌风险;

3.公路隧道洞口边仰坡及隧道洞身衬砌等部位坍塌风险;

4.货运车辆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

5.“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行动;

6.公路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7.公路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

(二)水上交通方面

1.台汛期游览船、夜游船倾覆风险;

2.暑期高温环境下电池动力船舶火灾风险

(三)道路运输方面

1.“两客一危”、农村客运企业冒险运输、涉险运营;

2.“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技术状况不良;

3.汽车客运站安全查危制度落实不到位及司乘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4.“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预警预防能力提升行动。

)城市客运方面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风险。

)工程建设方面

1.高边坡、深基坑、围堰等坍塌风险;

2.高路堤和深路堑坍塌风险,桥梁临时设施垮塌风险,隧道突泥涌水或坍塌风险;

3.两区三场受灾风险、火灾风险;

4.公路工程施工驻地防灾治理行动。

)应急管理方面

1.未建立健全汛期预警与预防机制;

2.未制定防汛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或预案内容不适用,未开展防汛防台风等演练;

3.未根据灾害预警预置防汛防台风应急队伍和装备,未按要求开展应急装备物资维护保养;

4.未按要求开展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

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举报电话

工作日举报电话:022-2914 2570

节假日、夜间举报电话:022-29168656

邮箱:jzqjtj04@tj.gov.cn

附件:1.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

      2.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企业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