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创典通(天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8·2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2年8月24日15时42分,位于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的嘉创典通(天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创典通公司”)装车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1.798万元。
2022年9月30日,区政府批复同意了“8·24”事故调查报告,标志着该起事故结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存在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的有关规定,区安委办于2023年9月15日启动嘉创典通(天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8·2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以下简称“8·24”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并聘请天津津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事故调查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形成本报告。
一、评估依据及职责分工
1.评估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规定。2.职责分工按照“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的
有关规定,区
安委办成立评估组,区应急局和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评估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开展评估工作。按照分工,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属地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以及评
估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提供给区安委办,并提供佐证材料。区应急局负责对事故责任单位、人员行政处罚落实情况以及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单位、
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汇总、整理相关单位提交的材料,起草评估报告并报区政府,将评估报告以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时向社会全文发布。二、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嘉创典通(天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8·24”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生
产安全责任事故。张某勇,男,53岁,行政编制,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
到位,致使辖区内连续发生“天津普诺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1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和“嘉创典通(天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8·2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按照《天津市蓟州区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津蓟安办〔2022〕22号)第五条规定,建议由区安委办主任对其进行约谈。蒙某利,男,50岁,企业编制,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单位天津鸿昇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点项目
部部长,作为开发区管委会包保嘉创典通公司的三级网格长,未有效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未督促企业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事故发生负有间接责任,建议开发区管委会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向区纪委监委反馈。嘉创典通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1)项对其处以3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夏某,嘉创典通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1)项给予夏某2021年年收入41.995万元的40%即16.798万元人民币的罚款。三、评估部署工作评估组到开发区管委会和嘉创典通公司开展现场评估工作。一是与相关负责人进
行座谈和问询,了
解开发区管委会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查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资料;三是实地走访核查,检查嘉创典通公司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四、评估事项及结论(一)司法机关处理的有关责任人戴某升,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冒险进
入危险区域,徒手上
前去扶倾倒的板材,致其被压在板
材下面,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因已死亡,免予追究。评估结论:司法机关未对人员进行处理。(二)党政纪处理落实情况区安委办主任于2022年1
0月10日对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主任张某勇进行约谈;20
22年10月19日,开发区管委会对重点项目部部长蒙某利予以警示谈话,并于2022年11月20日将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区纪委监委。评估结论:2名被追责问责人员党政纪处理,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全部落实到位。
(三)行政处罚落实情况事故报告中提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已落实。嘉创典通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夏
某已于2022年10月
19日足额缴纳罚款。评估结论:对嘉创典通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夏某的行政处罚已按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建议落实。(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相关单
位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积极落
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1.以案为鉴,通报事故情况2022年8月24日下午,开发区管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主要领
导和分管领导立即赶赴事故现
场调查核实,之后紧急召开安全生产事故专题会议,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片区网格长及安环科全体工作人员参会,会议要求网格长尽快组织网格员加大企业排查力度,让企业从根本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8月25日上午,开发区管委会召开“8·24”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大会,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通报事故情况,以案为鉴,宣传警示,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安全整治开发区管委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党
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明确各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了职责清单、工作清单,实现责任“全覆盖”;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逐条对照检查,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对重大隐患做到“五落实”,重大突出问题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网格员全部深入包保企业,实地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全面了解企业现状,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领域,共检查企业370余家次,发现隐患1400余项,同时要求企业整改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不同类型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不同学历水平的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宣教形式,确保培训取得实效,累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1640人次,对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新取证及再教育培训,共培训新取证人员71人、再教育人员318人。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事故发生后,嘉创典通公司成立专门事故善后处理组,细化安全生产管
理工作,一是加强对公司安
全生产的现场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厂区作业区环境,划定专属货物存储和装卸货区域共计1500平方米,设置作业警戒护栏200米,更新配套装卸设备6套,投入80万元更换、维修和保养手动工具50台,新购2台大型生产切割设备;明确专职安全员监督现场管理情况;规划各工序作业区域,设立木工、油工、电工、焊工、仓库等专用场地共计8000平方米,在各工种班组设立专用工具、安全帽、服、护具存放空间,并培训使用说明和规范,由班组长监督日常使用;规范用电和电动工具使用,每天晨会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强化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二是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成立安全负责人组成的检查小组,每月对公司全场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厂房建筑物、各工种生产区域、涉爆粉尘区域、配电间(箱)、特种设备以及消防设备等开展检查,累计检查40余次,发现隐患问题共50个。对于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安排相关人员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安排专人全程跟进整改进度。截至目前,共下达整改通知书50余份,并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2022年8月26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各级班组长及负责人参加。通过回放现场监控还原事故发生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厂区内张贴安全标识90多份,更换员工日常防护用品100件并要求全过程佩戴;强化安全措施,重点对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涉爆粉尘、特种设备专项以及双重预防机制等各类培训6次,累计培训260余人次;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再核验,督促员工遵循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将近期安全问题第一时间传达给一线员工,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