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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津庄镇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津庄镇 发布时间:2017-01-10 02:09

关于印发杨津庄镇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直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杨津庄镇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杨津庄镇人民政府

201713

杨津庄镇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格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蓟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杨津庄镇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一、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义

安全生产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稳定大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继续深入开展增强红线意识、夯实安全基础、构建幸福和谐杨津庄镇的必然要求。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每位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一岗”是指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是指领导干部对所在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职责。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充分认识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内容

(一)党委书记、镇长是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持研究解决本地区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实施党政监察。

(二)镇各副职领导是辖区内所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对其所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镇党政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镇政府各包村干部是其所包村的安全生产具体责任人,对所包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具体责任。

(五)各村委会主任为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六)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法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实行安全生产季度例会制度。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工作措施并抓好落实,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

(四)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针对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监管机构、安全投入、隐患整改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全覆盖、严要求、零容忍、重实效”方针;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制度。镇党委、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格问责。

附件:《关于印发杨津庄镇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