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2023年青甸洼蓄滞洪区
运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蓟州政办规〔2022〕1号)要求和区防指《关于调整2023年蓟州区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的通知》(蓟汛字〔2023〕2号)精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青甸洼蓄滞洪区分指挥部(区农业农村委)修订了《2023年青甸洼蓄滞洪区运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照此执行。
附件:2023年青甸洼蓄滞洪区运用方案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王碧洲;联系电话:18822065345)
(此件主动公开)